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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驾驶员并以挂靠单位名义对外营运,其雇用的驾驶员与挂靠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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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2、车辆实际所有人与挂靠单位之间采取的挂靠经营的做法,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12号通知第四条规定的建筑施工矿山企业发包的性质相近,根据第四条的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参照上述规定精神,由挂靠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认定其与挂靠人的司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无不当立法价值趋向对道路运输中的挂靠是从严的,以挂靠形式进行运输经营,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仅使国家通过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形式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目的落空,而且极大的增加了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故挂靠行为不仅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应当予以规范最高人民法院(2006)行他字第17号答复目的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解决劳动者的工伤待遇问题,可以将之视为拟制劳动关系。

   3、最高人民法院(2006)行他字第17号答复目的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解决劳动者的工伤待遇问题,可以将之视为拟制劳动关系,但劳动者不能因此主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其他福利待遇。

   4、车主属于挂靠单位的组成部分,挂靠单位在与车主之间的关系中享受了权利,所以挂靠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续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续签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1、...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问题
      一 对用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劳动者在订立聘用合同之前应对用人单位的资格进行较为详细的了解和分析,包括了解其是否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是否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备的生产经营条件,其经营项目是否合法,信用状况是否良好等等。 二 签订书面的聘用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


·退休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从法律角度来说,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对老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通常情况下,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时,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关系。但是针对工龄较长且将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老职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作出特殊规定加以保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劳动者能否向民办学校主张签订教师岗位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虽然没有对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进行规定,但依据常识,劳动是后天形成的,需要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成为一名劳动者,首先需满足从事相应工作的自然条件,如脑力和体力。其次,需不违反法律基于法益保护而作出的规定,如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


·试用期是否一定要安排在劳动合同期间的初期?
      用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放在劳动合同的初始阶段,这就涉及到法律漏洞如何填补问题。法律出现漏洞如何填补,有明确的规则:可依次考虑法理、习惯。如有判例则援引,权威学者著述可适当参照。但根据上位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一项制度设计或变通设计,或者制度解释、漏洞补充,不能不考虑其初始价值与精神,且不...


·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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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单位长期两不找,能否认定劳动者自动离职?
      实践中,存在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未曾联系,劳动者在此期间未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等,但双方并未正式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主张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主张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但不能证明已经将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送...


·劳务关系的含义?
      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一方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为其提供特定或不特定的劳务,雇佣人接受受雇人提供的劳务并按约定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可以存在于法人与法人、法人与自然人、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它的表现形式与内容是多样化的。 ...


·入职时已超过退休年龄,是否还能建立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虽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几点理解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双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


·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社保补贴,能否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
      社会保险实行社会统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具有社会共济性,均衡分担了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将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让社会为个人风险买单,避免个人因独木难支而陷入困境。通过社会保险,解决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不仅有利于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而且也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的凝聚力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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