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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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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温州市经济发展,城镇化水平高,在政府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村土地。失地农民因此会拿到一笔补偿款,用来弥补失去土地的损失。温州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参考土地产值等多种因素,制订了补偿标准。那么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告诉您。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一、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温州市区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市区范围统一为一个区片,区片综合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土地补偿费:征收集体农用地(除菜地外)、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亩土地补偿费为2.4万元;征收菜地每亩土地补偿费为3万元;
  
  2、安置补助费:征收集体农用地(除菜地外)、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每亩安置补助费为4.8万元;征收菜地每亩安置补助费为5.4万元。
  
  二、温州市征地补偿青苗费的标准是多少?
  
  青苗补偿费以当季作物的产值适当补偿,无青苗不补偿。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1、水田、旱地每亩0.12万元;
  
  2、菜地每亩0.18万元;
  
  3、盛果园每亩1.04万元,始果园、衰退果园每亩0.78万元,幼果园每亩0.52万元,茶园等参照处理;
  
  4、一年生林木种苗每亩补偿1.8万元,两年生以上林木种苗每亩补偿2.5万元。
  
  三、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使用?
  
  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按下列规定分配使用: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安置补助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将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
  
  3、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四、温州农民对征地补偿不服怎么办?
  
  被征地单位或者农民对经批准征地行为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机构提出申请,由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机构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请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标准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按照温州市规定,温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每年发布一次,在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中,土地补偿费每亩地2.4万到3万不等,安置费每亩地4.8万到5.4万不等,两者一起构成了征地补偿标准。另外,青苗费按照苗木生长发育情况支付。温州农民对征地补偿款不满意的话,可以申请调解仲裁,实在不行的话,还可以提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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