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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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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法律依据是什么?
  
  现在的人日常生活都离不开网络,往往也给网络诈骗有了可乘之机。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网络诈骗2万判刑几年,其中又有什么法律依据呢?那就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以下相关内容吧
  
  
  一、网络诈骗与一般诈骗的主要区别:在于网络诈骗是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没有利用互联网实施的诈骗行为便不是网络诈骗。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退赃或退赔的;
  
  2、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3、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又有什么法律依据这一问题有关的内容。同时我们也要在这里提醒您,我们在网络上要时刻提高警惕,要认识到保护自己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同时也要提升安全意识,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使用社交软件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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