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国社会水平的发展,所需要的劳务人员也增长的越来越快。既然有劳务人员,就会产生劳务关系。由于我国国情,经济组织,行政机关等需要劳务人员的机构和组织很多,所以也有很多种劳动关系。但是这些劳动关系都有不一样的定义。那么,就有人问了我国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是怎么定义的?
  一、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劳动行政关系属于行政关系的一部分,具有行政关系的一般属性;同时它还具有区别于一般行政关系的特征。劳动行政关系的一般属性决定了它应由行政法来调整;而区别于一般行政关系的特征决定了它又同时接受劳动法的调整。因此,劳动行政关系既是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是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行政职能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一般说来,行政关系应当具备二个条件;一是必须由国家行政机关参与其间并起主导作用;二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行政职能中发生的关系。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不属于行政关系的范畴。劳动行政关系具有行政关系的一般属性。就劳动行政关系的特性而言,世界各国在实践中由于其与劳动关系的密切联系而把它归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劳动行政关系在协调、保护劳动关系的过程中,也形成了如下特点:1、是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基本目标。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劳动行政管理基本目标是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行政关系应反映劳动关系的本质,对劳动关系起促进、保护作用。2、是以维护社会利益为价值取向。在劳动力市场中,市场机制自发地倾向于效率,而难以顾及公平。劳动关系如果完全由市场调节,其内在的不均衡性,就会演化成外部的激烈冲突。劳动行政关系正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从而维护社会利益。3、是以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为重要方式。随着劳动行政管理的任务加重,有人甚至将分权化的程度当作衡量劳动行政系统管理工作效率的一个重要标准。从所谓“咨询性行政管理”到建立各种“准国家机构”,各国都在探索分权模式。在我国,劳动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使国家机关不再直接管理企业劳动力。国家机关将其直接管理的重点移向劳动关系的两端,以劳动关系建立前和终止后产生的社会关系为主要范围,即以社会劳动力为管理对象。随着社会劳动力的管理任务逐步加重,劳动行政机关授权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等等从事一部分社会劳动力的管理服务任务。这些以管理和服务相结合机构,溶入整个行政管理系统,并成为劳动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征。
  行政机关中的劳动关系指的是在行政机关中进行劳动的人员与行政机关的关系。这是劳动关系中的一种,我国有很多种的劳动关系,不同的劳动关系有不同处理方式方法。需要我们劳动者自己去仔细研究,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利益,我们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所达成的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一个证人可以吗?
      工伤认定一个证人可以吗 可以的。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等基本事实即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书面确认了证人作证就没有必要了。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第十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


·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023的费用有哪些?
      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023的费用有哪些? 一、鉴定工伤伤残赔偿标准的费用有哪些?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


·做完工伤认定有工伤认定书会过期吗?
      我们知道,遭遇工伤后,为了让相关的责任方进行相应的工伤赔偿,应该及时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书,伤者可以通过与相关责任方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获取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有人对此提出疑问,做完工伤认定有工伤认定书会过期吗?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 工伤认定书是不会过期的,...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一样吗?
      一、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一样吗?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是同一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其显著的区别在于两者所要解决的问题根本不同。但是,此两者又有紧密的联系: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作出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工伤认定决定后,...


·劳动举报投诉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 ?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劳动者有明确的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劳动举报投诉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


·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
      对于劳动者来讲,不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时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而在签劳动合同签也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的。那到底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单位签劳动合同前应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前应当注意以下...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


·根据劳动法员工过失辞退是什么意思?
      根据劳动法员工过失辞退是什么意思?过失性辞退是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


·人的因素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要承担什么责任 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人的因素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要承担什么责任 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是非常多的,有些时候可能是因为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工程质量事故。其实在发生了工程质量事故以后,相关部门也会调查清楚引发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如果是人为因素的话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病假期间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期间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一,当事人有工伤保险找那个单位理赔 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先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书下来后再申请伤残鉴定。 二、申报工伤应提交的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受伤时间、受伤地点、受伤原因、受伤经过、救治情况、伤者意见、单位意见及公章等);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