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泥土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种,要完成一个工程基本的程序是先对工程质量做一个规定,然后再按规定实施,最后就是验收工程,每一个工程都是十分重要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验收阶段,那么,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总 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不适用于特种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配套使用。
  
  1.0.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的验收综合性强、牵涉面广,不仅有原材料方面的内容(如水泥、钢筋等),尚有半成品、成品方面的内容(如构配件、预应力锚具等),也与其他施工技术和质量评定方面的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遵照执行;凡本规范无规定者,尚应按照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2、术 语
  
  2.0.1 混凝土结构 concrete structure 以混凝土为主制成的结构,包括素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等。
  
  2.0.2 现浇结构 cast-in-situ concrete structure 系现浇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在现场支模并整体浇筑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3 装配式结构 prefabricated concrete structure 系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简称,是以预制构件为主要受力构件经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2.0.4 缺陷 defect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项或检验点,按其程度可分为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0.5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6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结构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性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
  
  2.0.7 施工缝 construction joint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而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8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t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
  
  3、基本规定
  
  3.0.1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
  
  3.0.2 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根据结构的施工方法分为两面三刀类:现浇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根据结构的分类,还可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0.3对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或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及观感质量验收,关应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验。
  
  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产品的进场复验,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预制构件结构性能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前标准和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执行;
  
  3) 对本规范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器具等的产品合格证(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及进场复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记录、抽样检验报告、见证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0.6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对验收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志。
  
  3.0.7 检.77 检验批、分项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可按本规范附录A记录,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0—2001的规定、
  
  4、模板分项工程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 模板安装 主 控 项 目
  
  4.2.1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观察。
  
  4.2.2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3 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
  
  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工程施工的隔离剂;
  
  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
  
  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
  
  4.2.4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
  
  4.2.5 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打针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4.2.6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行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4.2.7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规定。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4.2.8 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表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定期检查,并根据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
  
  4.3 模 板 拆 除
  
  主 控 项 目
  
  4.3.1 底模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4.3.2 对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侧模宜在预应力张拉前拆除;底模支架的拆除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当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在结构构件建立预应力前拆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3 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4.3.4 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3.5 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钢筋分项工程
  
  钢筋分项工程是普通钢筋进场检验、钢筋加工、钢筋连接、钢筋安装等一系列技术工作和完成实体的总称。钢筋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工序和验收的需要确定。
  
  5.1 一般规定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1.2 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2 原材料
  
  主控项目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2.3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化学成分等专项检验报告。
  
  5.2.4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我们只截取了其中的一部分。对于具体的项目工程来说,质量要求的高低是不一样的,一般而言,涉及到大多人的利益的工程项目的要求普遍都是较高的,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稳定。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


·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劳动环境,但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无法避免的经常出现一些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情况。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认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1、用人单位应当在...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一、待业没解除劳动关系期间有工资吗?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歇业,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停工、停产、歇业时间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
      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等级有哪些,有哪些类型?为了土建工程质量合格,可以让建筑有所保障以及长久使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土建工程质量标准,相关部门需根据这样的工程标准来对土建工程进行合格测试,只有合格了才会减少危险的发生,不合格者会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止这样的工程实施。以下是该工程质量标准...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
      一、员工醉驾被拘役开除赔偿吗? 员工醉驾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判拘役,而拘役属于刑事责任,无论是事业单位,行政编制还是一般的企业这种情况都要被开除的,而且没有经济补偿金。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
      在工伤事故赔偿项目中,没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但却有一个停工留薪补助。这其实与误工费的性质是差不多的了。那么您知道工伤赔偿误工费,也就是停工留薪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伤赔偿误工费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怎么样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不仲裁能直接起诉吗   劳动争议不仲裁是不能直接起诉...


·一、工伤待遇与工伤费率的关联有吗?
      一、工伤待遇与工伤费率的关联有吗? 工伤待遇与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是无关的。与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结果及相应的国家工伤赔偿标准有关。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按照鉴定结果对应《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就可知道。 目前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区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不同行业划分...


·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
      生活当中,您在工作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觉得不合适或者因为其他特殊的原因,需要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只有与原单位正常的解除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自己才能重新的开始工作。那么,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原单位没有解除或终出劳动关系怎么办呢? 一、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怎...


·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时间扣工资
      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时间扣工资?1、无论请多长时间病假都有可能会被扣工资,病假期间应当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病假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支付标准,病假工资和工龄、病假时间都是有关的。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服务于企业,是有具体的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我们采用的是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5天的工作制,当然,遭遇法定节假日,员工也可以享受休假的福利。而在法律规定之外的时间上班,则称之为加班,就有相应的加班费。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是怎样的?加班工资基数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