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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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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很多人的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变化,导致近几年离婚的人数越来越多。因为离婚的方式不同,所以对于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要求也是不同的。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只能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可以允许异地办理离婚的。您对于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这个问题并不是很了解。
  
  一、异地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2、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4、民事诉讼的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主要有: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和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并且属于本院管辖范围,否则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起诉的方式,以书面起诉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
  
  二、异地离婚要怎么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现在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应当适用上述第12条的规定,但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一方已在现居住地住满一年以上,则另一方应当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二是如果一方与另一方分居后,在其现居住地未满一年,则应视其没有经常居住地,那么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向另一方所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证件:
  
  1、双方的结婚证;
  
  2、离婚诉状及其附件;
  
  3、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4、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
  
  综上所述,外地可以起诉离婚吗?这个问题当时是肯定回答的。不管在哪个地方办理离婚手续,想要让法院同意离婚,都需要感情破裂这个前提。我们在文中为您介绍了法律对异地离婚的法律规定,比如说有明确的被告等等,还有一些实际的操作,您应该对此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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