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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不签书面协议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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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贷不签书面协议是否可行在生活中,有的民间借贷签订了借贷书面协议,但有的借贷并没有签订书面借贷协议。那有人就问了,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角度来看,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不签书面协议是否可行?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借贷不签书面协议是否可行
  订立书面协议,注意妥善保存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是大有必要的。出、借双方订立书面协议时,协议上应写有: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以户口本或者居民身份证为准);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一致);币种(人民币还是外币);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标明某年某月某日);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如果是有利息的借款,协议上必须写清利率。为了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必须注意妥善保存书面协议等证据,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所凭据。
  二、借贷可以不签书面协议吗
  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的都是可以得到法律认可保护的。下列情况下,借款合同无效:1、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贷除外。2、主体不合格。3、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订阅的合同无效。4、如果是通过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无效代理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5、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订立的合同可因一方申请撤销而经确认机关确认并撤销后,合同无效。按着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之间的借贷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采用口头形式的借贷在发生纠纷时,往往使贷款出借人处于一个空说无凭的尴尬地位。因此,建议您在借贷时,最好还是采用书面形式。如果您不知道书面的借款协议该怎么写,建议您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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