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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刑事立案的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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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诈骗刑事立案的标准是多少?网络诈骗是通过网络社会的虚拟,利用网民投机取巧的的心理进行诈骗,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既然网络诈骗是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那么网络诈骗就属于诈骗罪,就是刑事犯罪,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对此,我们就收集了网络诈骗刑事立案以及量刑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网络诈骗多少上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网络诈骗量刑标准?
  一、以诈骗数额标准。 (1)、能够查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 2016年12月,全国统一量刑数额标准 ,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 (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2)、查不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打人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我们进入网络社会以后,加快了我们的生活节奏,方便了我们的生活。同样,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这就需要广大网民自己能够掌握一定的网络技巧,培养自己的网络防范意思,同时要知道网络诈骗刑事立案以及量刑标准是什么,这样我们也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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