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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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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书遗嘱如果要有效成立,在形式上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见证人是指证明遗嘱真实性的第三人,见证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见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一方面必须要有见证遗嘱真实性的能力,另一方面要有中立性,即与遗嘱的内容没有利害关系。《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其次,见证人还需符合数量方面的要求。最后,符合资格、数量要求的见证人须在场见证,即必须在场全程参与立遗嘱的过程,不能在事后签名来代替在场见证。

  2、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

  代书人为见证人中的一人,需要符合见证人的资格条件。代书人在代书遗嘱时,只能用亲笔手写的方式,不能运用打印等其他方式。代书人在书写遗嘱时要严格忠实于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将遗嘱人表达的遗嘱内容准确无误的记录在代书遗嘱中。

  3、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

  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当交给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核对,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确认无误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上亲笔书写姓名。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既表明的自己的身份,也表明了对遗嘱内容以及立遗嘱过程的确认。

  4、注明年、月、日

  在代书遗嘱中必须注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即注明年、月、日。遗嘱上注明的日期对于认定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代书遗嘱中未注明日期或所注明的日期不具体的,遗嘱不能生效。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许多人采用自书遗嘱的方式立遗嘱。自书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写清楚自己要交代的问题,一般还是可以的。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第一,要写明立遗嘱人的个人情况...


·打印遗嘱形式上需满足哪些要件才能保证遗嘱生效?
      据《民法典》第1136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实质上是一种书面遗嘱,遗嘱内容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等设备上的不构成遗嘱,遗嘱人须将遗嘱内容从电子数据形式通过打印机等转换为书面形式。根据本条规定...


·遗嘱继承误区
      有了遗嘱,并不意味着立遗嘱人的意愿就能全部实现。 首先,遗嘱继承能够顺利进行,前提条件是所立遗嘱必须合法有效。如果遗嘱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遗嘱继承显然无法实现。 其次,遗嘱对财产及财产线索写得不明晰。 第三,遗嘱未妥善保存,立了等于没立...


·生前遗嘱的变更
          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依法变动、更改原立遗嘱的部分内容的单方法律行为。
    
    遗嘱变更或撤销的要求:无论...


·丈夫弥留之际妻子自拟代书遗嘱被法院判决无效
          陈某与万某双方在丧偶后重新组成了一个家庭,当时双方均已到老年,膝下有儿有女。2011年4月底,陈某被诊断为肺癌,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万某持一份自己草拟好的遗嘱,其内容为:“陈某在与万某结婚前所购的一套住宅楼由万某继承。”让所在社区的工...


·用录音录像立遗嘱应注意哪些?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因此,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


·遗嘱能否变更或附加义务?
          1、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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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有哪些要求?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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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形式遗嘱的法律问题
      死者的遗嘱就是电脑打印生成,然后自己署名引来的麻烦。一审法院认为,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该遗书属电脑打印而成,仅有签名,及未注明遗书形成具体时间,因此不能作为自书遗嘱对待,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这样倘若该遗嘱真的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按法定继承就讲...


·遗嘱可以改变吗?公证遗嘱是否具有优先性?
      据《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的撤回和变更产生的法律后果为遗嘱中被撤回、被变更的内容不发生效力。遗嘱人从立遗嘱到遗嘱...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遗嘱人不具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遗嘱形式处分个人财产的能力或资格。大多数国家的继承法对遗嘱能力都有规定,遗嘱能力的确定主要是依据遗嘱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两个因素。根据民法典总则编的规定,成年人或者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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