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虽然很多时候进行房屋租赁,当事人都会选择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现实中也不排除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那在这种情况下,这个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没有效,那自然就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口头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1、口头租赁合同:(1)如果双方都按口头约定履行,有效。(2)如果有一方反悔不承认、另一方能举证证明口头约定内容的,也有效。(3)但口头约定的合同如果是超过六个月以上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只是要在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对方。2、如果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应当签定书面合同,否则很难保障双方权益。房屋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包括以下方面的主要条款:出租房屋的范围、面积;房屋租赁的期限、用途;租金的数额及交付时间;房屋修缮的责任、转租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在此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租赁合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
  二、房屋租赁期满自动续约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租赁期满,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法院,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日前,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终于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圆满了结案件。记者昨日通过采访律师了解到,除了不动产租赁有期限外,对于汽车租赁的时间也有规定,一般不能超过十年。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其实约定的租赁期限未满6个月的,很多都是选择签订口头房屋租赁合同,对此我国法律也是允许的。因为只有在约定的租房期限超过了6个月的,《合同法》中才是明确规定要签订书面租房合同的。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
      人们在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在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由于违约金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的,因此...


·购买期房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弄清开发商的“老底”

  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业主的购房风险。

  购买房产时,购房人应尽量主张看原件,因为复印件比较容易篡改和伪造。除此之外...


·夫妻共同房产分割会应该怎么进行?
      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上涨,在夫妻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成为了夫妻之间争夺最激烈的财产之一。那么您知道夫妻共同房产具体该怎么来分割吗?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就请看看下文的具体介绍,这样才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


·婚后父母赠与婚后房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父母赠与婚后房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年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在我国已经算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而该城市也有越来越多的新项目开始建设,这必然就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进而需要对房屋进行拆迁。杭州萧山地区的人们对于萧山机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都会比较关注,我们将通过以下的内容详细说明该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 萧山机场...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 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


·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如何认定
      农村房屋买卖需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基于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得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的同意才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法律法规对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认定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享有者特定的成员身份密切相关,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租房怎样防止被骗,如何预防租房被骗
      租房过程中,不管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是有可能被骗的。尤其是对于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租房的时候被骗的可能性更大,那么租房怎样防止被骗呢?相信很多人都想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怎样防止被骗? 租房防骗招数一——仔细辨别房东真伪。一般来说,租房者应请房东出示身份...


·离婚房产评估对方不配合该怎么办?
      在结婚后,若由于某些缘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但此时双方一般会就房产等共同财产的分配产生分歧,此时,一方可能会要求对房产进行评估,若离婚房产评估对方不配合怎么办?根据现行法的规定,房产评估需要遵照怎样的流程? 一、离婚房产评估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般,如果一方...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一、个人申请住房贷款注意哪些事项 1、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2、不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3、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 4、不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配合贷款银行对贷款使用情...


·如何购买农村房屋,怎样买农村房屋
      在实践中,不少人看到了拆迁所带来的“商机”,所以会想要购买农村房屋。那么,应该如何购买农村房屋呢?不管购房者购买的是何类型的房屋,都要签房屋买卖合同,即便是购买农村房屋也不能例外。那在法律上,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