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中产生的房产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不能准确的处理这类纠纷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现实中产生的房产纠纷是比较多的,而要是不能准确的处理这类纠纷的话,则就有可能给购房者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害,这显然是很不利的。不过现实中,很多人其实对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解决房产纠纷的方式是怎样的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二、怎样处理房产中介纠纷?
  
  不同类型的房屋租赁、买卖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渠道和投诉部门。例如:
  
  (一)涉及房产中介无照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可向工商部门反映;
  
  (二)涉及中介违法违规乱收费的,则向物价部门反映;
  
  (三)无房地产经纪服务备案证、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取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签订“阴阳合同”规避税费的,可向房管部门反映;
  
  (四)因一方违约所签合同无法推进时,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我国对房屋的面积是怎样规定的
  
  为了规范商品房市场计量行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制订了《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测量,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国家计量技术规范执行:
  
  (一)商品房销售面积的组成和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执行。
  
  (二)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三)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各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四)商品房销售者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的计量监督检查。
  
  即我们在上文中为您介绍到的调解、仲裁与诉讼。需要注意要是在购房过程中与中介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的处理方式就会有所不同。不过实践中,其实可以实现采取措施来避免纠纷的发生,这也是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
  
  


·二手房质量问题会有哪些
      虽然商品房在交房的时候需要重点注意质量问题,但若是购买二手房的话,即使之前有人住过一段时间了,此时对二手房的质量验收也是不能马虎的。那具体来说二手房质量问题会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质量问题会有哪些 二手房常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大多是年久失修,或者使...


·买卖二手房
      买卖二手房,在签完合同生效并且已经缴纳完税之后,可以去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在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给买方一个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购房者凭借这个单子就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


·对于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实施占有属于合法占有吗?
      本案买受人是基于合法有效的《购买协议》占有案涉商铺,案涉商铺虽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系根据出售方的交房通知正常办理接房手续。其次,买受人接房后将案涉商铺出租,可以证明案涉商铺已经具备了正常使用的条件,故可以认定买受人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


·夫妻离婚房产公证详细解释有哪些
      对于每一个想要安居乐业的人来说购房无疑是必定要经过的道路,但要将这一志向变为实际,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要完成买、卖的各项步骤和手续,这中间您会碰到许多法律难题,需要您打点好与各方面的关系,在这过程中,公证能够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那么针对夫妻离婚房产公证吗?离婚后房产怎样公证这个...


·经过公证的房产遗嘱时效是多久
      经过公证的房产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是一直有效的。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公正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一)申请。 申请是指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的行为。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离婚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离婚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要离婚的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


·在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贷款不成的情况出现,
      在通过银行贷款购房的,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贷款不成的情况出现,虽然现实中这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比较低,但也不能保证自己去申请贷款的时候就一定能获得贷款。而在贷款不成的情况下会涉及到违约责任,那么此时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是怎样的?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贷款不成的违约责任 在签订《认购书》和...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是否可以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是否可以 一、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孙子是否可以? 老人可以通过遗嘱法房产留给孙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


·同一套房子不可以。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
      同一套房子不可以。贷款申请要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4、同意以购房合同...


·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进行?
      现今社会,生活在灯火辉煌、车水马龙的城市的人们越开越感觉到了各方面的压力,相比过去人人向往的城市生活,人们愈发地倾心于乡村田园生活,很多生活在城市的百姓也开始逐渐向农村发展,随之推动了农村房屋买卖,例如陕西西乡就是这样一个例子。那么您是否了解陕西西乡农村房屋买卖怎么进行?城市户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