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是比较频繁的一项权利,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先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的,减少他们的损失,所以比较常用,就应该了解民法典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基本含义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
  
  
  1、买卖合同
  
  双方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适用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若一方未履行,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双务合同总的概括,具体地讲包括以下几种:
  
  ⑴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
  
  其法律特征为:
  
  ①卖方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方;
  
  ②买方须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③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
  
  根据以上特征我们可知出卖人(卖方)与买受人(买方)一些主要的对等权利义务,即买受人对于出卖人负有交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对买受人则负有交付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是他方的权利,他方的义务亦是一方的权利。据此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关联性、牵连性、是典型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⑵另一种合同,即供货合同。
  
  供货合同有长期与短期之分,在长期供货合同中,基于时间长、双方当事人之间比较了解熟悉彼此间的交易习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可以保留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此合同中有分期支付价款一说,学理上认为是准双务合同,根据双方合同的特征来看,如果当事人在某个时期不履行,则构成对全部合同的不履行,一方交付了标的物另一方不支付价款,则交付的一方可以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供货。
  
  2、租赁合同
  
  ⑴租赁合同也是双务合同的一种,其法律特征为:
  
  ①出租人须将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但不转移所有权,这一点是与买卖合同的根本区别;
  
  ②承租人须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③承租人于租赁关系终止后须将原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④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
  
  ⑤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诚合同。
  
  ⑵中国《民法典》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支付租金和修缮房屋都属于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一方违反其中的一项义务时,另一方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时,出租人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取回已经交付的租赁物(房屋)。因为租赁人只有在租赁关系届满或终止时才负有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不过一方违反了他方不具有对价关系的义务时,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
  
  3、承揽合同
  
  ⑴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提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接受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并给负约定的报酬的协议。
  
  ⑵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的约定,则承揽人在完成一定的工作或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并向定作人交付了定作物后,才能获得报酬。对于定作人来说,他接受的定作物期限,也就是他支付报酬或价款的期限。
  
  ⑶如果承揽人没有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则定作人可以使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若承揽人是瑕疵履行即交付的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而定作人不同意使用的,应有承揽人负责修整或调换。若经过修整或调换以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并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报酬或价款。
  
  买卖合同及承揽合同中。不管合同的双方是否行使了抗辩权,合同的实施应该是在双方信任的基础上的。合同虽然只是一张纸,但是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受国家保护的,所以不能轻易的违约。
  
  


·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对于一些大型的工程,很多时候都是将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来做的,此时双方之间就会签订一份承包合同。而实践中围绕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比较多,那么在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承包人 承...


·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怎样的 一、解除条件的赠与协议书 解除条件的赠与协议书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武汉市 区 街 路 号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武汉市 区 街 路 号 甲方与乙方系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关系,为帮助乙方在武汉市区购房...


·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合同当中肯定是存在当事人的,他们负有一定的义务,而常见的就是两个当事人。就租赁合同来讲,也不例外。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彼此之间也有一定的义务,那究竟租赁合同当事人负有怎样的义务呢?本文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一般而言,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 (1...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约定不明确怎么办?合同约定管辖权不明确,就按法定的法院管辖。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有可能会和对方产生一些合同上的纠纷,这些纠纷问题如果比较小的话,可以双方解决,如果比较大的话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 根据管...


·质量保函、维修保函的法律效力
          质量保函(Quality Guarantee),也称为“质保函”、“维修保函”,是指应供货方或承建人申请,向买方或业主保证,如货物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约更换或修理时,按买方或业主的索赔予以赔偿的书面文件。承诺申请人...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想要更好的发展更多的时候会选择进行国际的贸易交易,但是在进行交易之前,这个时候最好是先签订一下合同,但是对于新开展国际贸易的公司来说在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您就和我们一起阅读下全文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卖合同纠纷归哪里管
      买卖合同纠纷归哪里管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当中最常见的一种,此时当事人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话,首先要清楚买卖合同纠纷归哪里管。只有确定了管辖法院,才能启动诉讼程序。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卖合同纠纷归哪里管 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仓储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1、保管人须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保管人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保管人对收到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事实进行确认。保管人未签字或者盖章的仓单说明保管人还没有收到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故该仓单不发生法律效力。当保管人为法人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及雇员签字;...


·签署合同有哪些
      签署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签署合同也就是签订合同,其实在经济往来中,很多人还是很乐意签订书面的合同,毕竟有效的合同可以对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保护,同时也能约束彼此的行为。不过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也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签署合同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署合同...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在双方签署合同后,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避免合同违约情况的发生。一旦一方因为过失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则构成违约,要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要件 不动产抵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即成立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如附有条件或者期限。换言之,不动产抵押权合同本身不需要办理登记,后来的物权登记办理与否,并不能反过来影响合同的效力。 但是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