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职工高温费可以进福利费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高温津贴是国家发放的,补贴给在炎热夏季的高温下工作的职工,保障企业职工在高温下作业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但是很多人对于高温费是否属于福利费有疑问,在搞不清楚的情况下往往会错过本应属于自己的利益,那么高温费可以进福利费吗?本文将详细做一个解答。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否包含高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
  1、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2、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4、供暖费补贴;
  
  5、职工防暑降温费;
  
  6、职工困难补贴;
  
  7、救济费;
  
  8、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9、职工交通补贴。
  
  显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上述第五条,高温补贴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
  
  
  二、高温费是否可以进福利费
  
  
  
  
  
  
  针对问题,回答如下:首先要明确有两种福利费,一是管理费用福利费,二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中的福利费是可以列此项,但区别在于企业是否愿意支付,但未必给员工发放;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必须支付给员工的福利,高温费就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高温津贴是依据2012年6月29日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放的。
  因此,发放高温津贴是有法规依据的,不是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想发几个月就发几个月的。享受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高温费可以进福利费。
  
  值得注意的是:
  1、高温补贴属于公司给员工的福利之一,也是劳动法要求的福利之一,视具体情况执行,并非所有情况均为强制性发放的。2、在无法降低减低高温环境下,还要提供相应的清凉饮料、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设立相应的休息场所(要求至少有桌椅,通风良好或配备空调等降温防暑措施)、防暑药品。3、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引起中暑,经省卫生厅行政部门批准诊断为职业病,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高温费可以进福利费吗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高温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高温补贴是属于国家发放的福利,只要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即日最高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劳动者可以享受高温补贴,但不同地区的补贴标准不同,具体补贴多少依照当地高温津贴标准而定。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一、什么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


·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工业生产领域和建筑施工领域的工伤事故不断发生,劳动者人身权益不断受到侵害。劳动者受到工伤事故伤害时,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不知道自己的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事故,也不知道该如何索赔。那么,到底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工伤事故的赔偿...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的规定吗?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的规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对于劳...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解除主体错误怎么办? 就劳动合同解除而言,用人单位作为人事管理者,掌握着劳动者未领的工资以及为劳动者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权力,而劳动者一般仅握有员工手册、办公用具等物件。在双方博弈过程中,用人单位明显处于强势地位。用人单位如欲解除...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 (一)工程概况 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性质和作用,主要说明工程类型、使用功能、建设目的、建成后的地位和作用; (二)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施工安排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三)施...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方法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方法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方法有哪些? (1)行政方法 通过上级领导,发布进度指令,进行指导、协调和考核。利用激励手段(奖、罚、表扬、批评),监督、督促等方式进行进度控制。 (2)管理技术方法 主要通过监理工程师的规划、控制和协调。 1)...


·有工伤辞退员工补偿包括哪些
      有工伤辞退员工补偿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此,要是用人单位辞退工伤员工,首先需要按照《劳...


·老板让员工入股算非法集资吗
      一、老板让员工入股算非法集资吗?企业集资系指企业向社会或企业内部职工筹集资金的行为。企业集资一般采取面向社会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或向企业内部职工发行企业内部债券的方式。如果是员工自愿入股,且公司给予了股权证和公司规定的股东权利,就不是非法集资。作为股东,可以依法查阅公司财务账册。 但...


·一、劳动合同签90天是否合法?
      一、劳动合同签90天是否合法?劳动合同签90天是合法的,劳动合同的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合同起始...


·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的建筑企业涌现,建筑企业劳动关系也成了社会的焦点,建筑企业的员工的主体是民工朋友,那么,民工需要建立与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对于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建筑公司与企业之间很少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建...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一个地方的水利工程的建设,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安定的关键。水利设施良好的建设,往往是当地民生工程的重要部分。对于水利工程的质量国家有着严格的要求,并且对于水利工程良好质量的管理能力能够维护当地的稳定。以下我们就对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措施进行相应的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