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我国,国家设立了劳动法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立场和利益不同,所以十分容易发生纠纷。所以为了正确处理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劳动关系是至关重要的。那么,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签订劳动关系的时间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
  
  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长短也有讲究。劳动合同期限个月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年以上不满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个月;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不能随意调整岗位工作地点、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至于单位可随时调整员工岗位、地点,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一旦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如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则可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
  
  4、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备条款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很多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有的还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
  
  5、患病非因工负伤有相应待遇。企业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医疗期内应有病假工资常见花招:一些用人单位常以参加社保职工也要交钱、有员工不愿参保为由,不为员工参保。还有些单位规定,员工患病停工治疗的没有工资。用人单位应依法参保并将为劳动者办理参加社保手续和扣缴社保费的情况如实告知职工。
  
  6、用人单位的“生死合同”无效。一些单位没有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有些合同还规定,如果因为劳动者“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之类的“生死合同”条款。 专家指导: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这种告知等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能等劳动者咨询才告知。
  我国法律规定制用工之日起,双方的劳动关系并已存在,所以用人单位必须一个月之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其劳动关系存在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当然,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依据相关规定来确认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每个劳动者都不想遭受工伤,但有时候可能因为不小心而导致了工伤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工伤职工做出相应的补偿,支付一定数额的工伤补偿金。那么这个工伤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补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


·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到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属于工伤的范畴,那么,职工受到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其主要依据为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但也并不代表工伤认定结论就是唯一正确的,那么,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结论有异...


·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是否被法律允许?
      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是否被法律允许?劳务合同转劳动合同是被法律允许的,只要劳动者和企业协商一致是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的。二、劳务合同改成劳动合同好处与坏处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多少钱?
      在当今这个社会,每个用人单位都应该注重加强工作环境安全,这是因为如果劳动者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是进行工伤赔偿的一个前提步骤,很多人都很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后怎么赔偿多少钱?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


·新婚姻法女人没工作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新婚姻法女人没工作是否有权分割财产? 新婚 姻法保护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实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包括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特定收人和以此收入所购置的财产,除另有约定的外...


·一、《劳动法》中丧假的规定
      一、《劳动法》中丧假的规定: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
      众所周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这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存在的重要凭证。当我们由于某种原因从原单位进行辞职,之后获取与原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十分重要的。那么,遇到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怎么办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重要性1、终止或者解除...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
      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有哪些方法一般情况下,关于劳动争议的问题一直都比较难处理,相关法条比较零散也比较多。遇到此类问题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来进行判断。下面,就怎么处理劳动争议来进行简要的讲解。 一、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的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


·幕墙工程质量保修要求是什么?
      幕墙玻璃由于其透光性好、美观、高档等优点越来越受到公众的欢迎,许多大厦外墙皆用了幕墙玻璃的建筑模式,但是同样的其危险系数也大过其他装饰工程,这就要求工程监管更加严格,为此本文就幕墙工程质量保修要求作出简要介绍,以供您借鉴。一、幕墙工程质量保修要求有哪些?近年来,日照市部分建筑工程...


·构成一般工伤能赔偿多少?
      构成一般工伤能赔偿多少?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