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设工程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现代化的建筑工程正改变着我们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建设工程和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现代化的建筑工程正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节奏。当然,只有质量过硬的建筑工程才被国家允许投入使用。否则,不仅不会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反而会带来不可预想的后果。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有详细的规定的,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验收标准:
  
  一、 楼地面:
  
  1、 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非常严重
  
  参照标准:50209—2002 5.2.5规定地面空鼓不能大于400cm2,且不多于2处。
  
  2、 踢脚线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非常严重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5.2.8条规定空鼓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不多于2处。
  
  3、 地面找坡: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卫生间地漏有积水现象。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5.2.7条规定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
  
  4、 渗水、水渍: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卫生间水管边严重渗漏。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4.10.10条规定严禁渗漏
  
  5、地面面层观感: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有裂缝、起砂。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5.2.6条规定不应有裂纹、脱皮、麻面、起砂等
  
  6、楼层地面高差: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高差为10-20mm。
  
  参照标准:gb50209—2002 3.0.15条规定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为30mm)
  
  二、 墙体
  
  1、 空鼓: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大面积空鼓。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
  
  2、裂缝: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墙面有裂缝。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5条规定抹灰层与基层之接必须粘结牢固,应无空鼓、脱层、爆灰和裂缝。
  
  3、表面平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偏差较大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11条规定允许偏差为4mm(按普通抹灰计)。
  
  4、立面垂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偏差较大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4.2.11条规定允许偏差为4mm(按普通抹灰计)。
  
  5、涂料: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涂料不均匀、掉粉、起皮。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10.2.4条规定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三、 门窗
  
  1、表面质量: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房屋所有门窗污染严重、破损。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5.4.8 条规定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判定:为不合格。
  
  2、门洞最小宽度、高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阳台单扇门偏差较大
  
  参照标准: gb50096—1999 3.9.5条规定公共外门1.2米,护(套)门、起居室、卧室门0.9米,厨房门0.8米,卫生间、阳台门(单扇)0.7米,高度统一为2米
  
  3、玻璃品种: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未用安全玻璃
  
  参照标准: gb50210—2001 5.6.2条规定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块玻璃大于1.5平方时应使用安全玻璃(9.2.4条规定安全玻璃指夹层玻璃和钢化玻璃)
  
  4、门窗扇安装: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无防脱落措施、开关不灵活
  
  参照标准: gb50210—2001 5.3.4(铝),5.4.5(塑)条规定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5、框正、侧面垂直度: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偏差过大
  
  参照标准: gb50210—2001 5.3.12(铝)条规定允许偏差为2.5mm 5.4.13(塑)条规定允许偏差为3m
  
  6、门窗槽口对角线: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偏差过大
  
  参照标准: gb50210—2001 5.3.12(铝)条规定小于等于2米,允许偏差3mm,大于2米,允许偏差为4mm;5.4.13(塑)条规定小于等于2米,允许偏差3mm,大于2米,允许偏差为5mm
  
  四、 电气
  
  1、电源插座数量: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所有房间都少插座
  
  参照标准:gb50096—1999 6.5.4条规定卧室、厨房设置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两组,起居室设置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三组,布置洗衣机、冰箱、排气机械和空调器等处设置专用单相三线插座各一个。
  
  2、卫生间插座: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有部分插座高度不足,未用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形插座。
  
  参照标准:gb50303—2002 22.1.3条规定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接地线触头的保护形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00
  
  3、户内箱: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空开排版错误、标识不完整。
  
  参照标准:gb50303—2002 6.2.8条规定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
  
  五、排水
  
  1、 通气管高度、位置是否合理: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出口4米以内有门窗未高
  
  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未高出屋面2米
  
  参照标准:gb50242—2002 5.2.10条规定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应高出屋面300mm.在通气管出口4米以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米
  
  2、排水管有无倒坡: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有倒坡
  
  参照标准:gb50212—2002 5.2.3条规定生活污水管道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露台都无下水畚箕。
  
  4、露台檐沟、底层阳台无疏水篦
  
  六、楼梯、栏杆
  
  1、扶手、栏杆外观: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栏杆有锈蚀。
  
  参照标准:gb50210—2001 12.5.8条规定护拦和扶手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2、公共楼梯平台净宽: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公共楼梯平台净宽不足
  
  参照标准: gb50096—1999 4.1.4规定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小于1200,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000
  
  3、栏杆间距: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栏杆间距过大,未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参照标准:gb50352—2005 6.6.3 条规定杆件净距不应大于110,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4、公共楼梯梯段净宽: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公共楼梯梯段净宽净宽不足
  
  参照标准:gb50096—1999 4.1.2规定七层和七层以上房屋不应小于1100,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小于1000
  
  七、屋面
  
  1、卷材收头: 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收头未用金属压条固定,无预留凹槽。
  
  参照标准:gb50207—2002 4.3.13条规定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90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2、瓦屋面: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南北屋面瓦片破损较多、瓦片未用钉子固定。
  
  参照标准: 图集号:99浙j 15设计说明中要求 屋面坡度大于等于15度小于22.5度,所有周边瓦片用钉子固定。屋面坡度大于等于22.5度小于45度,所有的周边瓦片用钉子固定及每隔上下一排的瓦用钉子或搭扣(或称瓦片夹头)固定。屋面坡度大于等于45度小于等于51度,所有的瓦片至少用1枚钉子固定或搭扣固定。
  
  3、露台分格缝: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南北露台无分格缝。
  
  参照标准: gb50207—2002 4.3.19条规定水泥砂浆、块材或细石混泥士保护层与卷材防水层应设置隔离层,刚性保护层的分格缝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6.1.4条规定细石混泥土防水层的分格缝,应设在屋面板的支承端、屋面转折处、防水层与突出屋面结构的交接处,其纵横间距不宜大于6m。分格缝内应嵌填密封材料。
  
  八、烟道
  
  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露台有排烟道,且高度不足2米。
  
  参照标准:gb50352—2005 8.2.4条规定通风系列就符合下列要求:2 废气排放不应设置在有人停留或通行的地带。gb50242—2002 5.2.10条规定应高出屋面300mm.在通气管出口4米以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米
  
  九、预留洞
  
  1、强排孔设置:现场情况:现场检测发现部分卫生间无强排孔。
  
  参照标准: gb50096_1999 6.4.3条规定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设置有防回流可构造的排气通风道,并预留安装排气机械的位置和条件。
  可以得知,工程质量在进行验收时,需要对方方面面都进行严格的检验,检验标准也是有着具体的规定的。所以,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时,一定要用自己的专业水平,谨遵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各项建筑工程严格的进行质量上的把关。
  
  
  
  


·工伤待遇伤残补助标准具体是什么?
      工伤待遇伤残补助标准具体是什么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


·一、童工年龄14周岁属于非法雇佣吗?
      一、童工年龄14周岁属于非法雇佣吗?《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


·14岁童工找什么工作挣钱
      一、14岁童工找什么工作挣钱 为了保证我国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我国颁布了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也就是单位招人不能招未满16岁的未成年。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


·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标准中关于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 2、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


·法律规定工程承包有哪几种形式
      工程承包有哪几种形式第一种是总承包,即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第二种是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


·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近几年来,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农民工讨薪或农民工因工受伤却无法得到赔偿的报导。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就是农民工没有与他们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我们应如何保障我们的权益不受侵犯。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建筑工地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及如何维护自身权...


·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我们发现,虽然很多时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往往就申请工伤认定一拖再拖,眼看就要超过了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时间了,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法律中规定...


·手写无劳动关系模板是怎样的,手写是否有效?
      现在科学技术比较的发达,不少的事情可以直接通过电脑来处理了,比如说对于一些合同、证明文件等都是直接打印出来便可以了,但是有时候有些人并不会使用电脑,当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的时候,只能选择手写,下面给您介绍一下手写无劳动关系模板是怎样的,手写是否有效? (一)模板 不存在劳动关...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其实对于工伤认定或者说工伤伤残鉴定的结果,并不是说只有员工本人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肯定用人单位也是非常关注的。尽管说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好像表面上非常不在乎,不配合员工的工伤事宜,员工个人在维权的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其实是非常关注的。而且有很多劳动者甚至都不清楚,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材料有什么?
      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材料有什么?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如果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2、如用...


·员工主动离职指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员工主动离职指定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非试用期)无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