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工伤在进行合理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很多的劳动者他们都想知道工伤认定的范围具体是包括哪些,比如说由于日常不小心在上班的期间,楼道当中发生摔倒这种现象,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的工伤赔偿,这个答案是肯定的。
  
  


·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在员工与所在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的那刻起,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确立了。可是,这种关系需要双方在各个环节共同维护,以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那么,企业员工和劳动关系的维护要点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为入职当天就会签订劳动合同,特殊情况未能及时签订的,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签订,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会收取一定费用。签订时要仔细阅读,确认内容是否包括必要的工时、薪酬、保险等。有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一、新员工入职后多久签劳动合同...


·恢复劳动关系诉状的范本
      我们知道,劳动关系是建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就此建立了劳动关系,双发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自己辞职,又或者用人单位涉嫌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恢复劳动关系诉状诉状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恢复...


·我国规定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
      员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一定要注意,自己在此期间是享受停薪留职的待遇的,所以不管公司是否配合,员工个人都不可以在遇到工伤以后,自己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了解一下国家规定的工伤认定诉讼期间工资怎么算?不管公司是否配合,是否执行,将来都可以在法律的帮助之下得到合理的赔...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有哪些? 工程质量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之中最为常发的纠纷类型。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主体都有严重的影响,不仅会给商业声誉带来不利影响,还会造成巨额的财产损失。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程质量问题处理步骤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处理...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我们您都是不希望工伤的出现的。但是有些情况是不可避免的,工伤严重的时候有可能影响我们今后的生活,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工伤是有相关的补偿规定的。对于工伤认定也是有时间的。工伤认定结论生效时间我们国家是如何规定的呢? 1、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


·工伤伤残鉴定评判标准是什么?
      职工在上班过程中受伤或者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都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机构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来判断职工的工伤等级,然后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这份意见书非常重要,是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的主要依据。那么,2017年工伤伤残鉴定评判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


·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
      在单位拖欠工作或克扣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通过一些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进行索要的。但要想获得工资,那么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现实中,究竟劳动者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关于...


·一、发生劳动纠纷怎么解决?
      一、发生劳动纠纷怎么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调解:发生劳动争议的,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


·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怎么进行
      有的时候,职工在进入企业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就需要使用其他的证明条件来认定劳动关系,需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的时候不知道什么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工作期间遇到工伤的话,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伤认定怎么进行呢? 一、工伤认定能作为劳动关系证据吗 工伤认定是劳动保障...


·一、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一、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赔偿金吗? 劳动者与单位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获得赔偿金的。但是前提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赔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必进行赔偿,单位也不必支付任何的赔偿金。 二、为什么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