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很多在工地作业的劳动者难免会出现工伤意外,出现伤残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以弥补自身时间和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但是很多劳动者不太熟悉法律是如何对赔偿进行说明规定的。那么,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关于小腿粉碎性骨折的伤残鉴定
  
  小腿粉碎性骨折的伤残,如果是在工伤中受伤,可以鉴定为九级伤残;如果是在交通中受到了事故损伤,可以鉴定为Ⅹ级伤残(4.9.9肢体损伤致: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4.10Ⅹ级伤残:4.10.10肢体损伤致: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具体伤残等级需要司法鉴定为准。),享受伤残补助;如果是人身损伤,则可以鉴定为八级伤残。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估计约在10级或9级(骨折内固定)之间。治疗结束后,做伤残等级鉴定,按伤残等级赔偿。小腿粉碎性骨折,可以评上九级。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各地、各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需要先到当地劳动部门鉴定伤残等级;根据相关等级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伙食、住宿补助费;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伤残生活补助;以及辅助器具费;康复护理费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此外,应该增加精神赔偿。
  二、有关工伤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
  
  有人依据工伤是没有精神赔偿的。认为若工伤精神赔偿贯彻过错责任原则,势必造成混乱。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既然《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以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以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为由,驳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然而,《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解释》(2004):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在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其精神损害赔偿未获支持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应当按照民事法律规定裁决用人单位是否予以精神赔偿。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实际上也就是残疾赔偿金,但残疾赔偿金并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故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应根据过错原则,来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进行裁判。首先,从法释[2003]20号法条逻辑上讲,残疾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虽然法释[2003]20号第十八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法释[2001]7号予以确定,而法释[2001]7号第九条又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在逻辑上给人一种残疾赔偿金应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感觉,但法释[2003]20号第十七条又规定了残疾赔偿金。如果认为残疾赔偿金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话,法释[2003]20号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就不会作此分立条文式的规定,否则就会产生逻辑上的矛盾。此外,法释[2003]20号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皮当按照《民法通则》第—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这一条更是明确地将残疾赔偿金认定是物质损害赔偿金,而不是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次,从其法律规范看,残疾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在第十六条规定了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等赔付项目。其后,在第二十二条还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可见.残疾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此外,2010年4月29日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已经明确将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分开。其次,工伤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其实质是工伤赔偿能否适用民法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的实质就是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广义上的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法》、《工会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因此,民法及其他法律中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定本身就是劳动法的一部分;劳动法与民法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劳动法是特殊法,民法是一般法。劳动法有规定的,应当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规定的,应当适用民法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也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均规定工伤职工除依照工伤保险法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外,仍有权依照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责任。从上述法律规定中不难看出,民事法律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工伤事故关系。有权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其中当然包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综上所述,工伤后应该进行医学鉴定,然后通过法律渠道获得赔偿,若是致残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精神赔偿来保障自身的权益。您看过以上知识后就会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一、工伤的鉴别方法 工伤是相对于...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在合同中注明一定的违约金,以此来牵制员工。违约金的存在使得员工在选择跳槽时会有所顾虑,也会损害员工的实际利益。那么,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呢?如果可以,工作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我们为您整理一些有关内容,供广大朋友参考。...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生活中,对于任何人来说,拥有一个好的身体是最重要的。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工作当中,无论如何都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尽管现在工伤这样的事情比较少见,但是您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与其相关的事宜。其实,工伤以后,您肯定要去做伤残鉴定,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在县始终是最常见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仅 要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需要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最多支付十二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超生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如《员工奖罚制度》中明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属于严重违纪,那么劳动者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经过民主程序,且告知劳动者后,才能生效; ...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单位哪几种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单位哪几种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一、单位哪几种情况不能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


·劳动争议仲裁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法院起诉的条件是什么劳动者与企业如果就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申请仲裁,在仲裁结果出来之后,当事人对仲裁结果并不满意,想要起诉至法院,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法院起诉的条件都有哪些,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


·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
      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 在需要进行土地建设的时候,一般都选择承包给专业的工程团队进行建设。他们比我们更加专业更加高效的完成工作,可是近期不少的工程团队只注重速度,而却忽略了工程质量,我们在验收的时候就要按照规范验收。下面我们来看看,建筑工程承包规范是什么? 修编《建筑工程施...


·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其实都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的,这是法律赋予的,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但要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话,此时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那到底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辞职办理的手续是怎样的 关于辞职在劳动法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