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方面?现代社会越来越提倡节能减排,那么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有哪些?其实室内装修达到节能标准的很少,在设计、材料、施工选择上不仅考虑质量的问题也要推动使用环保绿色的概念,节能装修可减少资源的浪费。工程施工应按照施工质量规范,落实到室内装修中。下面是规范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
  
  我国的建筑节能分为两部分:
  一方面是建筑本身的节能,如建筑设计、结构和材料等;另外建筑节能还体现在建筑的装饰装修上,通过推广一次性住宅装修,逐步实现家庭装修工厂化、装配化、批量化,达到装修工程的节能、节材和环保要求。目前,对于我们每个装饰企业和单位、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来说,贯彻《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方面要求在装修中不能破坏已有建筑的节能结构与设施。目前,我国既有的400多亿平方米建筑当中,真正达到节能标准的却不到 10%,其他90%都是耗能建筑。通过贯彻实施《规范》,可以通过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节能改造,使一些不具备节能功能或者节能效率不高的的既有建筑增加节能功能,提高房屋使用中的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的消耗,通过装饰装修为建筑使用打下节能减排的基础。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我国目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中国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指导中心和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委员会提出:把国家关于建筑节能的规范贯彻到家庭装饰装修全过程中,从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打好节能减排的基础。
  在装饰装修行业贯彻落实规范在要抓好3个环节,注意的4大重点: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建筑装修工程的节能同样要注意节能设计、施工管理和材料、产品选购等3个环节。一、进行装修的节能设计。和建筑工程节能实施一样,装饰装修的节能也要注意从设计开始。注意在装饰装修设计时,就注意根据房屋本身的节能效果和业主的使用要求,进行节能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包括房屋的围护结构设计、节能节电节水材料和产品的设计等等;二、推广使用节能材料和产品。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推广使用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能源消耗高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在建筑装饰装修时设计、安装节电节水型器具。三、施工管理环节。一方面装饰装修的施工单位注意保护已有节能建筑的节能结构和设施,在装修中不破坏。另一方面,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节能施工的节能效果。另外,在施工中还要注意在装修工程中节约材料,减少浪费。
  同时,按照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在建筑装饰装修的节能施工中重点把握4个方面:
  一、墙体、屋面、地面等围护结构方面:墙体、屋面和地面围护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二、门窗节能工程方面: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三、采暖节能工程方面: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四、配电与照明方面: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设备改造主要是照明节能改造,如在公用部位安装节能灯和声、光控感应灯具等。日前,我国的节能环保装饰装修认证工作已经开始,相信通过《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会进一步推动我国的室内装饰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把节能减排落实到每个装修家庭和装饰装修工程。由此可知,实现家庭装修的节能,在建筑设计、材料以及施工方面都要努力做到节能减排,发挥创造想象力,推广使用新产品、新技术等等。施工管理上要注意不能破坏原有的建筑材料,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要求落到实处,在墙面、门窗、采暖节能、配电照明等方面都要做到节能设计。若有更多问题可看下面的延伸阅读或可咨询。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
      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包括哪些?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有: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保密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事人通力配合。保密义务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知晓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要求保密...


·应该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有的劳动者反应自己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在获得了认定结果之后却得不到承认、认可。其实这主要是因为他申请认定的部门找错了,在不具有认定资格的部门进行认定,自然作出的结果就是不会被认可的。那现实中,究竟应该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哪里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的时间是多久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防止出现故意降低质量标准的行为存在,一般会向承建单位收取一定的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结束以后退还质量保修金。但是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制度是非常严格,必须在合同承诺的保修期内,不发生质量问题才会予以退还,下面我们就给...


·劳动者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工伤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大体需要经过以下几程序: (一)1年内向劳动部门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


·劳务派遣合同有保障吗
      劳务派遣合同有保障吗 一、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当然有保障,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只是没有正式员工稳定,但是权利都是可以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权益就会得到保障。会有《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
      工人参加劳动,由于外界因素导致受伤的,基本属于工伤,要经过认定确定等级。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期限,一般来说,劳动局会在六十日内出具工伤认定书。在这段期限内,工人可能在医院接受治疗,无法参加工作。那么,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简单了解。 一、工伤认定没下来...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税
      某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而这个补偿作为劳动者收入的一部分,也是需要纳税的。到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税?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做出了如下规定: (1)...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近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突飞猛进,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成为一个热门话题。质量问题把不好,后果十分严重。而对于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是什么,依然有很多人存在着许多疑问。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带您一起来了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 (一)...


·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多少?
       一、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多少? 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


·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
      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到合同签订的事情,在就职的时候需要签劳动合同、租房子的时候要签房屋租赁合同、承包工程时则需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等。在合同中都会有详细的条款约束双方的履行责任。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怎么写?一、合同工程承包范围...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
      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认定规则 第一条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统一仲裁终局裁决案件的认定标准,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