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程发包的形式到底有哪些经济的不断进步,很多地方都需要改造,就会形成有各种各样的工程出现,而这样的工程一般都是外包出去给可以建设工程的公司,工作量大,利润又大,这样就会有很多竞争者来争取。导致准备发包单位都是以工程发包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或者企业,法律上也有关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工程发包有哪些形式?
  一、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类?
  工程发包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2、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企业承包。特殊专业工程或施工条件特殊的工程,才采用直接发包(即委托)的方式。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
  二、《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发包的原则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三、《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具体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明确予以禁止。法律的这些规定为强制性规定,凡是属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
  四、工程发包形式的相关程序
  (一)对申请承包分包工程的分包方的资质等级、资源条件、施工能力及其业绩等进行资格审核。(二)采用招标的方式选定分包方,要规定招标投标纪律,避免舞弊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发生。(三)评标和决标,应有一个相互制约而且是各专业人员组成的机构。(四)选定分包方后,应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在我们看来大部分的工程与我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那么建筑的质量就尤其重要,因此要选一个有保障的建筑方更是重中之重的事情。不管是哪种发包我们都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发包标准实施,确保建筑的质量,让我们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劳动仲裁裁决范围是什么?
      劳动仲裁裁决范围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受理范围如下: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怎么写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是受工伤的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以前需要向鉴定部门提交的材料。对于工伤伤残鉴定申请书的写法以及需要写哪些内容的问题很多人都不了解。下面,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供您参考。 伤残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请求人...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住宅工程在我们的生活十分常见,由于住宅工程最后都是供人居住的房屋,因此,在工程质量方面需要格外注意。施工单位应当保证住宅工程的质量,否则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生命威胁。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省的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凡本市...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加班费在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


·《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双倍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员工主张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期间最后一日的次日作为起算点,时效为一年。 (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情况(在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内)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


·员工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吗?
      员工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吗? 一、员工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吗 员工当然可以提前接触劳动合同,不过如果是员工无理由接触劳动合同可能无法获得法律规定中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法相关规定条款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获得赔偿金的。 二、法律依据 第三十七条 ...


·新劳动法下企业如何合法解雇辞退员工?
      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这种操作风险比较大,末位淘汰制不可取。如果企业已这么操作了,建议完善管理制度,试着把末位淘汰与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联,通过一次次违反达成严...


·上诉期间的误工费
      上诉期间的误工费 在起诉期间的误工费是否给付的问题,由法院说了算。在通常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因为在原告的起诉书中已经对误工费提出了相应的主张,如果因在起诉期间的拖延,又再次向被告重新提出误工费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误工费,是在赔偿...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
      误工费伪证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和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在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件中,一些受害人及诉讼代理人受利益的驱使,虚假陈述甚至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明以获取非分赔偿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工资证明、护理费用证明、误工休息证明、农村人口失地证明等证...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是怎样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加班费是很多员工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在为企业创造利润,甚至需要牺牲不少个人休息时间的时候,得到应有的报酬也是国家保障的权利,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劳动法加班费规定的相关知识。 1、劳动法关于加班支付工资报酬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右手拇指骨折工伤鉴定几级? 一般情况下是十级伤残的,但是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