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分为两大类,即合同的法定免责事由和合同的约定免责事由,而这其中约定的免责事由是我们无法提前预知的,必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那么您知道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同法定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构成要件包括:
  
  (1)不能预见,即当事人无法知道事件是否发生、何时何地发生、发生的情况如何,对此应以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2)不能避免,即无论当事人采取什么措施,或即使尽了最大努力,都不能防止或避免事件的发生;
  
  (3)不能克服,即以当事人自身的能力和条件无法战胜这种客观力量;
  
  (4)客观情况,即外在于人的行为的客观现象(包括第三人的行为)。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2、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对此,《民法典》(2021.1.1生效)未作一般性规定(仅规定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
  
  二、免责事由适用的意义是什么?
  
  当事人任何一方的过错,都将产生违约责任,而不能使当事人免责。由于免责事由的成立足以推翻根据责任构成要件所作出的责任成立的判断,所以,它实际上是对归责事由和责任构成要件适用的否定。如在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下,即使债权人遭受了损害,但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发生是没有过错的,不应使其承担责任。不可抗力的出现否定了债务人具有过错的推定。
  
  实践中,因各种交易行为种类繁杂,往往又具有自身的特点,有关不可抗力的内容和范围则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规定,当事人往往采用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具体列出各种不可抗力事由和范围。法律也未禁止在合同中以约定形式出现。其目的便是通过当事人设定不可抗力条款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所致的风险,并由当事人合理分担未来出现的风险,同时为正确认定责任,明确法律后果起明示作用。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合同法定免责事由的具体内容,其中比较常见的法定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以及社会异常事件三种。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货运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好 ?
      货运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好 ?一、货运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好 1、协商。协商是争议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法律政策和合同规定,直接进行磋商,达成协议,以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这是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法。它有利于迅速平息争议,有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但是一般纠纷双方往往难以坐下来平...


·是否婚姻法中的无权处分合同无效?
      是否婚姻法中的无权处分合同无效? 首先,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施行后,《婚姻法》就废止失效了。 其次,无权处分合同的相关规定,并不在调整婚姻法律关系相关规定中。 无权处分合同,指不具有处分权的行为人实施了处分行为而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情形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所...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如果同一合同的双方互为债权关系,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不安抗辩权是权利人行使的一种权利,但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适用的,其适用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请往下阅读了解。 ...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后我们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您很清楚,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所签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必需的,任何人不能随便取消。当然,有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那现实中究竟这个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房地产...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光伏发电购销合同? 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清洁无污染的发电方式。常规能源终究有耗尽的一天,而且我国的一次能源储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所以像光伏发电这种可再生能源急需开发。但是您知道光伏发电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篇光伏发电购销...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


·实践合同不动产生效要件
      实践合同不动产生效要件 实践合同不动产是否生效常常存在着较大的争议。看一个实践合同是否生效,首先则要清楚其构成要件,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随着我国物权变动法律研究的发展,司法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物权变动的相关法律法规也有一定的变动。律师365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关于实践合同不动...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一、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概念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以其遭受意外伤害或因伤害而致残、致死为给付条件,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第三者的行为(如海上运输承运人的过错),导致对保险利益产生侵害而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予...


·无效合同的认定在哪
      无效合同的认定在哪 一、无效合同的认定在哪 首先,关于认定合同无效或者是有效,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才能对合同的效力做出认定。 其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效力有争议的,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合同效力,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可主动认定合同无效,除此之外,...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一、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一般期满,履行完毕,即可终止。 二、合同履行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


·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娱乐行业逐渐兴起,人们的消费观念不断发生着变化,这对娱乐行业的发展也是一种促进和推动。各种与法律相关的活动的进行都需要签订合同,合同就相当于一个凭证,有了它活动的进行才算合法。那么娱乐服务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