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丈夫不管孩子妻子这算遗弃孩子?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抚养孩子是每一个父母都要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孩子成长直接关乎到国家的未来,因此对于孩子的抚养和教育至关重要,但是有时候会出现有父亲或者母亲不管孩子,导致孩子不能顺利成长,这在法律上也是有规定,那丈夫不管孩子妻子这算遗弃孩子?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不管孩子算遗弃罪
  
  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要看实际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弃罪的立案标准,如果满足,那么才能确定该行为是构成遗弃罪的。之后就要根据具体情节对行为人定罪处罚。
  
  (一)遗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并对家庭成员之间应履行的扶养义务作了规定。有负担能力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侵犯了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在家庭中的平等权利。遗弃行为往往给被害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为舆论所不齿,也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因此,同遗弃的犯罪行为作斗争,有助于造成一个少有所养,老有所依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助于保护妇女、特别是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
  
  (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
  
  (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除了对于具有这类情况的家庭成员外,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二)遗弃罪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二、遗弃罪要判刑吗
  
  现实中的遗弃行为要是同时满足上述内容的话,则一般是以遗弃罪定罪处罚的。此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由此可见,遗弃罪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具体判刑多少,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但是最高是五年有期徒刑。
  
  不管孩子算遗弃罪不算需要根据很多其他条件判定,有时没有遗弃孩子但是不管孩子的生活的话也可能构成遗弃罪,对孩子有法律上的抚养义务的人才能成为遗弃罪的主体,然后这个人拒绝抚养孩子,而且情节严重恶劣,可以判他遗弃罪,最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遗弃罪立案标准是拒绝抚养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才会构成本罪,因此不管孩子妻子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纠纷。
  
  


·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夫妻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和婚内债务等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离婚书,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也有一部分夫妻,经过协商不能达成统一,那么就需要诉讼离婚,通过法律来解除婚姻关系,以扬州市为例,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我们...


·国家规定可以剖腹产的情况有哪些
      一、国家规定剖腹产有哪些明确的规定? ? 剖腹产是产妇无法完成自然分娩情况下的选择,如宫颈已开,如果出现胎心不好的情况,为了婴儿安全考虑,可能会选择剖腹产、如果医生确定孕妇因某些因素进行阴道分娩可能产生风险,便建议采取剖腹产。 二、国家规定的剖腹产指标 ? 1、胎儿窘迫...


·诉讼离婚要收多少钱 诉讼离婚怎么收费
      夫妻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除了要同时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书外,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交纳一些费用,主要就是案件的受理费。当然这个费用的承担,最终都是由败诉一方承担的。那通常诉讼离婚要收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要收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人人都是平等的,即使在结婚之后,也没有任何人可以随意的对他人实施家暴行为。而对于遭受家暴的一方来讲,此时要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应对,才能保护自身利益。要是选择离婚的话,就要知道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家暴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上诉状是什么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 诉讼离婚孩...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不给抚养费算没有抚养孩子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同居六年事实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关于同居事实婚姻的规定关于同居事实婚姻的问题,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事实婚姻时间如下:在民事审判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


·婚姻里一方出轨怎么判离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实夫妻都是互相负有忠实义务的,也就是说不能与婚姻之外的第三人发生关系,这样会对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很大的影响。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婚姻里一方出轨而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很多,那此时婚姻里一方出轨怎么判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姻里一方出轨怎么判离婚...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分家析产协议和遗嘱有什么区别 继承与分家析产既有一定的联系,又有原则的界限。继承往往会伴随分家或析产。但是,继承毕竟与分家析产不同。两者之间具有严格的区别,表现在: (一)性质不同。 继承是指财产所有权从被继承人转移给继承人,权利主体发生变更;而分家析产是财产所有权的进一步...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约定,通常是归女方所有。但是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当女方患上严重疾病,无法照顾孩子的时候,男方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由其亲自抚养。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手续是怎样的? 1、...


·新婚姻法 遗弃家庭成员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遗弃家庭成员方面的规定是什么?第1079条:对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