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家机关及住房部也制定了限购政策,对购买二套房、三套房的行为做了限制性规定,济南也不例外。限购政策主要体现在购买房屋的首付比例上,你是否知道济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呢?
  
  一、济南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降至4成、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最低降至2成、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五改二”。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认定标准,与商业贷款统一。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贷款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视为首套房,也就是“认贷不认房”。
  
  据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通知》精神,济南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进行调整。
  
  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住房贷款的家庭,如果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者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继续执行。
  
  二、买第三套房依然不能用公贷
  
  央行、银监会发布通知,对我国房贷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当时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没有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调整前,公贷与商贷在对于首套房的认定上有着不同的标准。在对房屋套数认定上有两种情况。同样是第一套房贷款还清,再买房时如果用商贷,则被认定为首套房,首付为三成;而如果是公贷,则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为六成。
  
  调整后,同样是第一套房贷款还清,无论是使用商贷还是公贷再买二套房,都可以按照首套房的贷款政策来执行了。记者对比发现,在对于三套房的贷款政策上,商贷与公贷有着本质不同。央行信贷松绑后,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套房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而公积金贷款依然是严格的三套房“停贷”。
  
  三、济南二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银行:积极执行央行“40%政策”
  
  济南市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二套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但是很多人买房需使用商业贷款,过去济南市执行二套房商贷60%的首付,这也让许多购房者压力很大。
  
  新政一出,“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银行也将积极执行央行的“40%”政策。
  
  2、地税:“满两年免营业税”已在济南落地
  
  除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外,房地产营业税也做出了相应变化。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这项新政已经铺开,市民可以前往各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过户了。营业税“五改二”政策落地,无论买卖房子双方都将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按照此前规定,个人出售满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这项税款原本由卖方承担,但现实中往往转嫁到买方头上。以某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房子为例,过去按5.6%的征税比例算下来,营业就是5.6万元,这对普通家庭而言是一笔不小的额外开支。
  
  3、二套房贷最低首付商贷40% 公积金30%
  
  二套房“满两年免营业税”政策已经落实,市民可以前来办理了。此外工作人员提醒,房贷新政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同时,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做出调整,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设定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压抑人们的购房热情,缓解住房压力,对于购买三套房的,不得使用公贷。需要至于的是,在购买房屋后,为了防止第三人就房屋权益主张权利,需要及时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只有一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天园街道、五山街道、员村街道、车陂街道、沙河街道、石牌街道、兴华街道、沙东街道、林和街道、棠下街道、猎德街道、冼村街道、天河南街道、元岗街道、黄村街道、龙洞街道、长兴街道、凤凰街道、前进街道、珠吉街...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费包括有哪些?
      鲁南高铁征地补偿费包括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


·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
      在进行房产买卖的时候,会签订一份房产买卖契约和一份房产交易合同,房产交易合同很好理解,但是房地产买卖契约很多人就不熟悉了,那么,我们就和您聊聊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买卖契约是什么? 房屋买卖契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达成的购房协议,具有法律效应。 二...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性质按所有权分类,分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按获得途径分类,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一、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如何写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应该如何书写? 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是公司注册的条件与要素之一。因此,选择一个好的公司注册地址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应该如何来书写公司注册地址租赁协议,有何要求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公司...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规定,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是可以将其抵押的,这样通过向金融机构抵押,来获取一笔贷款。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包括出让、划拨和转让等。每种方式对应的抵押条件是不同的,那么,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


·土地流转概念简介是什么?
      土地流转概念简介是什么? 一、基本概念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鼓励农民将承包地向专...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
      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随着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村出现了大量的荒地。于是有一些个人通过承包土地投资建厂,用于非农业建设。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并且使用土地要办一些证。有的人因为嫌麻烦不想办土地使用证,那么买单位房没土地使用证可以吗?下面我们将...


·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在农村里一般都是以家庭作为分配集体土地的单位,每个家庭能够得到的土地使用都是有限的,而实际的土地需要办理的使用证上面往往都是户主而不会把成员的名字也加上,但是如果实践中有需要过户给夫妻。那么,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过户夫妻间是否要登记? 尽...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发内蒙古等偏远地区,因此大量的征收土地,对于征收的土地是有一定的补偿的,对于征地的补偿主要是政府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的,为人民着想。那么到底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内蒙古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