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对于公司所有者来说,公司经营的第一要素就是充足的流动资金,但如果资金不足,就需要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筹集资金。而仍然有很多人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较为陌生。那么,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知情条款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在签订本协议时,受让方已经对拟转让股权所属的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诉讼、对外债权债务、公司内部的管理规范及公司章程等信息已经充分了解,并在此基础上自愿受让有关股权。该条款的重要性在于说明股权转让是双方(特别是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如果事后受让方以不知道公司某些重大事实为由主张转让方欺诈等,就是站不住脚的。
  二、保证条款
  股权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这是指拟出让的股权是转让方合法取得的完整权利,股权上没有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转让已经得到了其他股东的同意,或已解决股东优先购买权问题,不会因优先权问题导致股权转让无效的后果。公司财务状况告知。转让方已向受让方如实陈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及其他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资料。重大合同情况。转让方已向受让方如实陈述了公司的重大合同状况,并提供了相应资料。
  三、优先权条款
  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的权利,不能剥夺,不能回避。如果股权是转让给公司外部的非股东第三人,那么优先权条款就非常重要,关系到股权转让协议的有效问题。
  四、转让标的条款
  转让的标的应当明确是目标公司的股权。由于实践中公司资产转让/项目转让和公司股权转让可能产生混淆和争议,因此应当对此予以注意。
  五、价格的确定方式
  价格的确定方式之所以重要,几种方法:资产评估法,即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按照公司资产在转让时的净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溢价法,即将资产净值考虑其将来的升值潜力,给予一定幅度的扩大,作为转让价格依据;综合定价法,即当受让方除了要向转让方支付现金转让款时,还要承担特定的债务或其他义务,这样的条件下股权转让价格就不光是一个确定的金额数字,而是综合各项条件后确定的。当协议中详细说明了这些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后,将来发生争议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了。
  六、股权的内部登记
  内部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当受让人出资受让股权后,如果其姓名或名称尚未记载于工商登记中,并不影响其股东的地位,只要在公司内部登记资料中进行了登记即可。内部登记主要是指:公司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出资证明等。
  七、股权的外部登记
  股权外部登记主要指在工商部门的登记手续。其意义在于使公司外部的第三人、债权人等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保护交易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八、风险转移与追偿
  我们建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投资风险的转移条款。即公司经营的利益分配和投资亏损的承担,以及如果遭第三方起诉、查封财产、追究股东责任等情况下,以什么时间节点为转让人和受让人权利义务转移的标准。比如: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为准、以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和其他转让义务时为准、以办理了公司内部股权变动登记为准、以工商登记为准等。
  九、违约责任
  对于一项完备的股权转让协议来说,违约责任条款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部分进行约定:1、陈述守约义务。2、违约赔偿。如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所设定的义务,或所作陈述与保证有任何不实,导致另一方收到损害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的范围除了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可以约定包括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因请求赔偿而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等。3、重大违约。特别指出协议中几处关键的条款,如违反这些条款,视为重大违约。发生重大违约的,违约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特定数额的违约金,此外还可考虑守约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等。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公司股权转让首先需要注意转让的诸多条款,并且需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您可以咨询网公司股权变更的相关律师。
  
  
  


·债权人与已收款举证
      债权人通常包括出借方、供货方、施工方等,是相对于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方、供需合同中的购货方和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发包方而言的。债权人启动诉讼主张债权,对于已收款项的举证责任是什么样的呢? 即使长年执业某个领域的..律师,所面临的问题、挑战,也不比年青律师少多少,也一定是在不断学.的...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 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认定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从我国有关现...


·一、承租人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吗?
      一、承租人约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吗?显然是可以的,承租人与出租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解除合同,从是否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角度讲,解除租赁合同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另一种是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是法律或者合同赋予该方当事人的解除权,适用于一方当事人严重违...


·挂靠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挂靠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行业和职业。在进行公司经营时候,不可避免的需要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公司经营过程中,我们也会遇到挂靠合同,那么挂靠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本站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范本,供您参考! 被挂靠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


·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
      如果买卖合同当事人不确定对方的主体资格,对当事人的有关事项的约定存在漏洞时,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全部履行完毕,而另一方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履行的情况下,对履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那么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风险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


·认定合同无效后有什么后果
      对于合同是否无效一般需要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才可以予以宣告,可是认定合同无效后有什么后果,合同无效可以经过一方的追认而有效吗,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何区别,您可以通过下文来弄明白这些问题,也好先看看能否重新拟定合同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宣告合同无效。 一、认定合同无效后...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无效后的违约责任是否还有效 合同无效包括自始无效和当然无效,如果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话,那么就不会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受损方在签定合同的时候应该不违背合同的禁止性条款,否则,造成的损失是不能像对方要求违约责任的赔偿,只能根据公平的原则要求一定的...


·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委托事项范围方面 法律风险:委托事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托人完成的委托事项可能不符合委托人的意愿,甚至造成委托人利益损失。 防范措施:当事人应当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事项的范围,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


·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福建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福建是怎么规定的?在福建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现实中,不管是怎样的合同,要是在签订之后被认定为无效的话,自然合同的内容约定的再好也是没用,毕竟此时也不会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而针对无效的合同也是需要做出处理的,那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是怎样操作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效合同怎么确认 无...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机关合同,是指行政机关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