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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境外存款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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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有一些罪名,所针对的犯罪主体是比较特殊的,也就是说我国检察院在侦办某些案件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我国普通公民是不会涉及到的。比如说针对境外存款,我国普通公民的境外存款检察院一般不会查处。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隐瞒境外存款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一、隐瞒境外存款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哪些行为会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故意隐瞒不报在境外的存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隐瞒境外存款罪的犯罪构成
  
  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认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犯罪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存款依照国家规定应当申报而故意隐瞒不报。如果不是出于故意隐瞒,而是对国家的申报不明知,或准备申报而暂未申报等,都不能构成此罪。隐瞒不报境外存款的动机是多种多样,但无论是何种动机,都不影响隐瞒境外存款罪的成立。
  
  犯罪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境外有数额较大的存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申报而隐瞒不报的行为。所谓“依照国家规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对个人的外汇管理施行细则》等有关规定。所谓“隐瞒不报”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存入境外所得的合法收入或是非法收入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而隐瞒存入境外地区的银行或其他国家银行。
  
  四、处罚
  
  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犯隐瞒境外存款罪,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较轻”是指在境存款数额较小,案发后主动坦白交待、认罪,态度好等情节。应该注意,隐瞒境外存款罪是纯正不作为犯,即隐瞒境外存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作为犯罪,而且只能由不作为构成。构成隐瞒境外存款罪,行为人必须负有申报境外存款的法定义务。
  
  其实本罪的犯罪主体就是特殊主体,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而构成的。因为说实话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都是有规定的,如果在境外有大量存款的话,这肯定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在这一过程当中,有可能会存在贪污的这样一种现象,需要严厉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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