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一种维护劳动者合法利益的一种保障方式合同,同时这种合同也有利于保障用人单位的相关权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都想要知道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况
  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 人事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 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 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 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 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 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 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 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 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 百。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 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 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 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 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 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 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 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第十二条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 福利费用。第十三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首先这个经济补偿办法的适用情况主要是用人单位违背相关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其次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主要是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一次性发放到位,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懂的建议咨询一下律师。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


·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员工的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都会由工伤保险部门进行赔偿。获得赔偿的前提是该员工所受到的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些用人单位并未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那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员工工伤认定要社保吗? 只...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工作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工作的时候肯定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一个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的一个重要保障。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也是有的,公司欠薪的情况也是有的,这样的情况发生之后我们是可以举报赔偿双倍工资的。那么应该怎么办呢?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
      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怎样的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需要有员工的详细信息,并写明合同终止的日期加上单位盖章。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时,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同意,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并出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或终止劳...


·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
      在实践中,劳动者为了能赚取更多的工资,往往会选择辞职去找另一家工资高点的用人单位上班。那么,在我们的生活中,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员工辞职的类型都有哪些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用混凝土混合并控制作出的预定尺寸,所形成的构造部分就被称为模板,模板工程是在混凝土施工中的一种临时架构,但它在施工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质量问题,为了防止问题的发生,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呢,下文为您解答。 一、模版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模板工...


·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分几个等级划分?
      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分几个等级划分? 即使我国相关部门对于工程质量监管十分的严格,但是实际上工程质量是会发生一些问题的。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会造成一系列的工程事故。因此,他想知道根据法律规定工程质量事故分几个等级划分?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工程...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继续工作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继续工作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而继续工作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 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由此可见,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原劳动合同期...


·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
      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一般我们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为劳动争议,而对这类争议的处理与对一般争议的处理是不同的。当然,处理结果肯定都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那究竟在发生了劳动争议之后,应该怎么来解决比较好呢?很多劳动者都比较关注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


·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有的在辽宁企业工作的职工发生了意外受伤后,就直接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的要求,却被以他的伤不属于工伤为由拒绝了。会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这些职工对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并不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 一、辽宁省工伤鉴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