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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量刑规范条例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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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的稳定需要我们每个人来共同维护,尤其是对一个国家而言,社会的稳定更是国家长盛久安的基础,所以是我国这样一个依法治国的大国,有着相当完善的法律来维护社会安定,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有关寻衅滋事罪量刑规范的内容。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节恶劣”情形之一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一人以上轻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节恶劣”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随意殴打他人达到三次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节恶劣”情形之一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节恶劣”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达到三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在一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节严重”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达到三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一年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每再增加一次,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6)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价值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7)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纠集他人三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在五年六个月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六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4)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5)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每再增加一次,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6)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一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二千元,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7)每增加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8)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寻衅滋事带有黑社会性质的;
  
  (2)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
  
  (3)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4、被害人同时有多处不同程度伤情的,被害人数的刑罚增加量按照最重伤情一人计算。
  
  社会中有很多年轻人因为一时的冲动就犯下不可挽救的错误,既伤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使自己的家庭变得支离破碎,也毁了自己的大好人生,所以在这里我们通过介绍寻衅滋事罪量刑规范来警示一下那些易怒的年轻人,做什么事都要考虑后果,多为身边的人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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