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担保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法律规定担保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样的?
  
  一般而言,签订担保合同和其他合同一样,都需要事项了解清楚合同注意事项及签订流程。可是,在一定条件下,人民对于担保合同更加谨慎。那么,法律规定担保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样的?为了帮助您了解这一问题,我们将会为您作详细解答。
  
  法律规定担保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样的?
  
  先协商要担保的项目,自己担保费用,日期,担保公司考察,确定担保,然后签订合同,但是如果是在网络上找的担保公司办卡,或者贷款的,就要谨慎了,现在网络骗子太多了,千万不要随意签合同提供材料,以免落入陷阱,不要交任何名义的前期费用。
  
  委托担保合同样本
  
  乙方为了经营_____,向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借款,特此委托甲方作为其保证人。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与贷款人签订的第____号《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万元,期限___个月,贷款利率为___,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债务及因乙方违约而应向贷款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滞纳金、贷款人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款项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第二条 担保方式和范围 担保方式和范围原则为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担保期间 以甲方与主合同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第四条 担保费用
  
  1、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收取担保费合计人民币元整(¥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甲方。
  
  2、乙方与贷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销、变更等,乙方所支付的担保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反担保 甲方接受委托后,乙方应依法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另立合同。反担保可以是乙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保费。
  
  3、按申请用途使用资金,接受甲方对其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按主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债务。
  
  5、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乙方不得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其资产为自身或第三人债务设定抵押、质押担保;
  
  6、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灭失、或反担保财产将处理(转让);乙方应在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乙方须知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以甲方名义直接对乙方提起诉讼:
  
  1、改变资金用途;
  
  2、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反担保财产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反担保财产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转让)反担保财产的;
  
  4、甲方被债权人通过口头、信件或诉讼方式要求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口头、信件或人民法院传票到达乙方之日起,甲方可直接通过诉讼方式向乙方进行追偿,而不需在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再向乙方提起诉讼。
  
  5、拒不接受甲方保后检查或在甲方保后检查中提供虚假资料及信息。 若贷款人未提前收回贷款,甲方有权处置反担保物并选择将处置款项提前清偿主债权及费用或进行提存,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通知报告义务 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5、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第八条 重大事项的审查 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甲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第九条 追偿授权 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债务。
  
  第十条 保险事宜 乙方应为农业贷款投保 险,并指定唯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未能投保 险,视为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
  
  第十一条 双方关于公告的约定 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还款,逾期两个月以上的(包含两个月),甲方有权自行发布或委托相关征信机构向报纸、电视等任何媒体发布乙方信用缺失、逾期还款的公告,甲方可以采取任何手段限制甲方高额消费、贷款、出国等生产消费活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预期损失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而支付的律师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
  
  
  2、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偿还债务,致使甲方代为偿还借款的,除应当赔偿甲方代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外,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实现反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登记、保险、保管、鉴定、公证、处置反担保物等的费用)。
  
  
  3、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债务,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扣收款项用以偿还全部债务及相关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甲方有权扣留、查封、抵扣乙方的房产、车辆、股权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预期债权收益等一切可以转化为财产的收益。
  
  
  4、乙方未按约定偿还债务,乙方的剩余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收益权归甲方所有,用以偿还债务,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乙方仍负责清偿。
  
  第十三条 通知和通讯 任何一方改变联系方法的,应在变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的,依据本合同列出的地址所做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
  
  第十四条 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和银行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的内容,即《借款合同》中有关条款,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对延长或变更内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五条 权利的保留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 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七条 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从中可以看出,担保公司签合同的流程是先协商要担保的项目,担保公司考察,确定担保,然后签订合同。只有在这样的流程下,所缔结的合同才回尽可能的避免相关的责任纠纷。
  
  


·解除合同原因有哪些?
      解除合同原因有哪些? 一、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迟延履行包括给付迟延(债务人的迟延)和受领迟延(债权人的迟延)。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受领迟延则是指债权...


·如何认定融资租赁合同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


·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是很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入职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想离职就可以离职的。那么,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途径有哪些?变更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对部分合同的内容和款项进行修改和增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合同变更的公正性,您应该了解合同变更的各项因素也就变得越来越有必重要,下面的我们就给您详细说下合同变更的途径是什么:一、关于合同变更的几种类型(一)在法律的基础上直接规定变更...


·哺乳期期间合同到期都有哪些规定
       母亲的角色在我国的社会上和家庭中都是受人尊敬的一类人群,我国在许多法律法规中都对这类人做出了相应的照顾,来保证这类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那母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了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就哺乳期期间合同到期都有哪些规定,这一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原劳动合同到期时女职工还在一年哺乳期...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哪些? 一、定金担保 定金担保是指债权人以一定的金钱来保证债的履行的担保,定金担保实际上是物的担保的一种特殊形态。需要注意的是: 1、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成立的一种证明。 2、定金是双方当事人为...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对于公司所有者来说,公司经营的第一要素就是充足的流动资金,但如果资金不足,就需要通过股权转让等途径筹集资金。而仍然有很多人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内容较为陌生。那么,我国法律关于股权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


·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
      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哪些问题 一、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1、赠与他人财物,按法律规定,一旦财物已经给付的,不得反悔。 2、赠与的承诺,一旦作出,立即生效。但在给付前,原则上可以取消。 《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法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抗辩权在合同中使用是比较频繁的一项权利,抗辩权包括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及先诉抗辩权三种。抗辩权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的,减少他们的损失,所以比较常用,就应该了解民法典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情形是什么?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滞纳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法滞纳金标准是怎样的?滞纳金这一名词,常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公共事业领域。而滞纳金实际就是合同法中所谓的违约金,那么对于这笔费用的授权,就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执行的。但滞纳金在日常生活中的泛滥程度很深,所以很多人对于滞纳金的理解出现了误解。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合同法滞...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是当代贸易成功的必要保证,合同的形式多种多样,分为不同的形式,可分为有偿合同、无偿合同、单务合同、诺诚合同、实践合同等很多种,其中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尤为常见,但是也最容易混淆,那么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