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认定是怎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之一,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这个罪名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什么情况下才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了?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和信贷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个人或法人吸收公众存款,另一种是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质的法人采用违法的方法吸收存款。2、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即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相同,即都是还本付息的活动。“非法”一般表现为主体不合法(主体不具有吸收存款的资格)或者行为方式、内容不合法(如擅自提高利率吸收存款)。具体表现为:(1)非法提高存款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吸收存款人径直在当场交付存款人或储户的存单上开出高于央行法定利率的利率数来。因而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有反映”方式;(2)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吸收存款:是指吸收存款人虽未在开付出去的存单上直接提高存款利率,但却通过存款之际先行扣付、或允诺事后一次性地给付或许以其他物质、经济利益好处的方式来招揽存款,此种方式,又可简称为“帐面上无反映”方式;(3)依法无资格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即便构成本罪既遂。“公众”是指不特定对象,包括不特定的个人与不特定的单位。至于非法吸收某一单位内部成员的存款的行为能否成立本罪,则应通过考察单位成员的数量、吸收方法等因素,判断是否面对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已满16周岁,具有辨认控制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这里的单位,既可以是可以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不能经营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可以是其他非金融机构。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明知自己不具有吸收存款的资格或者吸收存款的方式、内容不合法,明知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发生扰乱金融秩序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行为人主观上必须不具有不法所有不特定对象资金的意图。由上文可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大的特征就是行为人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的行为,因此,要是向特定的人借钱,则不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是你对此有任何的疑问,不妨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催款短信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催款短信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吗? 根据《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


·欠钱法院和解后不还怎么办?
      欠钱法院和解后不还怎么办?欠钱法院和解后不还可以再次的向法院进行起诉。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才属于刑法打击的范围。我国《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


·保证人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保证人担保借款合同样本 在担保法律关系中,以人作为担保主体的就属于保证人担保。对于保证人担保,需要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签订担保合同。在保证人担保合同中约定保证人需要承担的具体责任以及保证的具体事项。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保证担保合同范本的内容。 担保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


·借条不用真实姓名怎么办?
      借条不用真实姓名怎么办? 一、借条不用真实姓名怎么办? 借条上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同,人民法院法院可以依据转账凭据、身份证号,判决借条有效。 民间借贷,当事人书写的借条是最直接、最关键的证据。但有时借条背后会隐藏的诸多“玄机”,令人防不胜防,经常会出现对借条存在争议的情形。为...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一、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


·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一、企业亏损股东借款超过一年怎么处理?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


·公积金贷款可以重复使用吗
      公积金可以贷款2次,且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在第一次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再申请。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申请次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家庭中任何一人,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2次,则整个家庭往后都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了。另外,公积金贷...


·非法出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出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法出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出借枪支罪定刑标准是判处3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关于客户拖欠货款联络函具体格式是什么
      如果想要和自己的客户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话,那在处理债务债权的这种事情的时候就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方法。比如说可能客户在接到货物以后长时间的没有将货款及时的打入指定账户当中,那么公司也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内由工作人员向客户下发催货款的联络函。可能当公司的领导将这个任务交给自己的时候,有些...


·公民欠网贷不还会坐牢吗?
      公民欠网贷不还会坐牢吗?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情节就会坐牢。无论是银行还是网贷,都有自己的催收体系。初级的会给你发短信、打电话催缴,程度严重一些...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
      还款时借款人借条不见了怎么办?还款时借款人找不见借条的话应该让出借人写一份收条,收条可以证明已经还款,收条的写法是: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条”或“收据”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