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刑诉法特别程序是我国刑法最新添加的,是本着特别事件由特别程序来处理的出发点而添加的,那么刑诉法的特别程序包含哪几项呢?同时具体内容与规定又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为您收集与整理了刑诉法特别程序具体内容的相关知识,请往下阅读。
  
  
  一、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六十三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进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  
  
  第二百六十六条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七条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六十八条在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教育矫治。  
  
  第二百六十九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罪需要追诉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二百七十条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第二百七十一条在法庭调查中,人民法院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教育改造条件进行了解。  
  
  第二百七十二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二百七十三条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按照本法的其他规定进行。
  
  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四条对于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五条对于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六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理。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潜逃,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财产。  
  
  第二百七十八条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利害关系人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第二百七十九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的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对于不能认定是违法所得的,应当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对于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的裁定,可以提出上诉、抗诉。  
  
  第二百八十条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对于没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  
  
  四、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二百八十一条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重伤,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二条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被申请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直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可以对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二百八十三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第二百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机构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以上内容是为您整理的有关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内容。刑诉法特别程序包含以上四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四项刑诉法特别程序应该特别处理,您在生活中应熟悉其具体法律规定。另外关于该四项刑诉法特别程序的具体规定我们也为您一一详解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致人轻伤害什么罪2023
      致人轻伤害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


·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进行拘留后,经过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就可以实施逮捕,并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犯罪分子在被逮捕入狱期间,其律师作为辩护人或代理人身份的,为了了解案情可以申请与其会面,那么,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是怎样的呢? 第一条为了依法保障律...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


·我国法律规定骗贷怎么量刑?
      我们都知道,银行作为国家金融机构,一般都是有十分强大的金融支持的。所以,不乏一些人胆大包天,骗钱骗到银行的头上去了。他们通过提供虚假的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拿到贷款后就逃之夭夭,永远消失。那我国法律规定骗贷怎么量刑?接下来我们为您讲一讲相关内容。 骗贷案怎么量刑? 一、贷款诈骗...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最多判多少年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最多判多少年 一、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最多判多少年?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的量刑标准最多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九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会听到许多刑法上规定的罪名,但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这项罪名可能许多人都没有听说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公民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的秩序,并造成了严重后果,使得该军事管理区的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一种罪名。那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刑法规定有哪些?我们来了解一下...


·故意伤害罪量刑及赔偿金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罪量刑及赔偿金是怎样的 一、故意伤害罪量刑及赔偿金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故意伤害罪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
      刑法修正案通过修改补充完善刑法中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有关条文,对我国法律探索,法治道路的建设都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刑法修正案九与修正案八有着诸多的差别,那么新刑法九追诉期间有什么变化?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一、新刑法追诉时效的期限 新刑法于2015年8月29日三审...


·聚众斗殴罪判多少年
      聚众斗殴的量刑标准,在我国的《刑法》当中有规定。参与聚众斗殴的行为人,对于主犯人员以及积极参加的行为人,可以处以有期徒刑刑期为三年以下的处罚,处以拘役的处罚,或者是管制的处罚。如果聚众斗殴案件当中,所涉及的行为人是少数的,对于社会的影响较小,也没有人员的受伤情况,这个时候可以针对...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商业秘密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侵犯商业秘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