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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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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离婚的越来越多,现在人不管是自己买房还是父母出钱给买房,总是会在离婚时涉及到房产纠纷,那么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呢,每一个婚姻家庭的房产的情况都是不同的,那么哪些房子离婚时能分,房子归谁?下文为您介绍离婚时不同情况的房子分割的问题。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一)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一)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二)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三)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一)——(三)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1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的另行诉讼是的没有取得使用资格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
  
  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七、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八、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
  
  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不能分割
  
  比如说,借的别人的房屋居住就不能分割。
  
  房子的问题每一家的情况都或多或少的有所不同,以上几种情况基本上概括了不同情况下的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哪些可以分。如果是情况比较复杂纠纷比较大,离婚的双方因为协商不成,往往一见面就会情绪激动,发生争吵,导致分割财产问题得不到解决,我建议这种情况是找律师代理,高效率高专业办理。当然,能够协商是最好的了,理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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