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法醉驾超标电动车 入刑了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高法醉驾超标电动车
  入刑了吗?部分地区超过一定公斤数的电动车会按照摩托车处理,由于非机动车可能造成的伤害一般情况下较小,故超标机动车醉驾尚未入刑。另外根据交通法规,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的,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造成行人死伤也是有可能的,发生此类情况后,驾驶者仍然要对受害者进行赔付。以下是关于电动车醉驾的不同意见解读:
  一、高法关于电动车醉驾是否入刑的解读
  自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入刑以来,对于醉酒驾驶超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争议。在此刊发两种不同观点。
  (一)支持入刑:有利于实现预防目的
  醉驾超标电动车应构成危险驾驶罪,主要理由如下:存在将超标电动车界定为机动车的空间。根据刑法第133条第1款第2项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3项的规定,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可见,“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是机动车的特征。电动车虽然在车速和重量上小于汽车等典型机动车,但仍可被上述法律界定所涵盖,超标电动车更是如此。换言之,在法律解释上,存在将超标电动车界定为机动车的空间。有利于实现预防的目的。超标电动车是否能够被纳入刑法第133条的规制之中,关键要看超标电动车在危险程度上是否与通常的机动车相当。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所以,有观点认为,现实中很多电动车都超过这一标准,因而不能将醉驾超标电动车入罪。而实际上,只要超过了特定的速度和重量的电动车,对公共安全都会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另外,自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明确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可见,将醉驾超标电动车入罪有其合理性。入罪标准应通过立法确定可行标准。对于醉驾超标电动车是否构成犯罪的讨论,问题的关键在于应采取何种入罪标准,即如何科学地认定电动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标准具有一定的规范效力,可作为立法参考。总体来说,应总结司法实务经验,同时组织法律与技术方面的专家为“超标”确定一个较为可行的标准。在保护公共交通安全的同时,又不会过分增加电动车驾驶人获刑的可能性,做到罪当其罚,罪刑相适应。
  (二)不支持入刑:不符合刑罚功能定位
  醉驾超标电动车不应构成危险驾驶罪。主要理由如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是刑事法治的基石,也是刑法解释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性质,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将醉驾超标电动车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观点中,都将超标电动车当作机动车作为解释和推理的逻辑起点,并以《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作为依据,即: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kg。由此认为,超过了最高时速和质量的电动车就应当是机动车。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出发,将超标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属于扩大解释。此外,国家标准不同于行政法规,能否将其作为刑事处罚的依据也值得商榷。不符合刑罚功能定位。刑罚的正当性不仅要体现保护法益的预防必要性,还要体现预防可能性。当前,由于电动车有价格低廉、出行成本低、无污染等优点,成为很多普通家庭的代步工具。当前,对超标电动车的性质以及危害性的宣传不够,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往往认为只要有产品合格证就可以了,加之商家也不会主动告知消费者,电动车是否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因此,绝大多数消费者没有认识到自己所驾驶的电动车可能成为超标电动车。这就难以认定驾驶者在主观上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且不具有非难可能性。规制醉驾超标电动车行为,要坚持完善立法与区别对待相结合。要从刑事规制角度,解决醉驾超标电动车定性问题,当务之急是完善相关行政法规,明确超标电动车的属性,消除实务中的认识分歧。在相关规定出台之前,对醉驾超标电动车违反相关行政法规定的,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如果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伤害,情节轻微的,可以按民事纠纷处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民事责任;情节或后果严重的,可以按交通肇事、故意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关于高法醉驾超标电动车是否入刑。目前有两种,关于是否入刑的看法。实际上超出标准的电动车对公共安全是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害,但在界定电动车是否超标的问题上可行性有一定难度。未造成交通肇事的非机动车仅处除罚款,造成他人和车辆损失的,按照具体情况对受害者进行赔付。
  
  
  


·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对自首作出了明确的界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有自首的表现说明罪犯的主观罪过较之未自首者轻,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该制度对犯罪具有昭示作用,使其行为人产生趋向,从其立法意图而言,主要是做到...


·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您知道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一下。 一、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死亡...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光票托收一定要提交汇票吗? 一、什么是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指债权人向托收行提交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的结算方式。 光票托收就是银...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该怎么确定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则此时肇事者需要对被害人做出赔偿。但有的时候情况比较复杂,肇事者以外的人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现实中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主体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机动车所有人驾驶情况下发生事故所有人为赔偿责任人。 2、受雇人驾驶情况下...


·误工证明车祸理赔需要哪些材料?
      误工证明车祸理赔需要哪些材料?(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二)《收入状况证明》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


·交通事故赔偿准备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准备什么材料 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保单、银行账户、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赔偿凭证、如果涉及人伤的需要病例、医疗发票、伤者身份证、涉及伤残的还要伤残鉴定书。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本地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


·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实际中很多司机都会拖着而且不进行任何赔偿,那么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一...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一、交通事故赔偿什么损失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
      一、交通事故锁骨开刀伤残等级是几级?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的,评残是按照骨折三个月以后并且骨折愈合后的肩关节功能情况评残的,按照实际的工作经验,锁骨中外段骨折手术内固定的,一般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性很大。如果内侧骨折并且未行手术治疗,则可能性较小。当然最终还是要以鉴定机构检查的肩关节...


·买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下不来怎么办
      买房子首付交了贷款下不来怎么办交了首付后,要是贷款没办下来的解决办法如下:1、支付了首付,签订了贷款合同,如果是贷款额度不足,一般则要现金补足的;2、如果是贷款已经通过了审批,房款只是暂时放不下来,那么即使房主再着急,也只有耐心等待放款,不能“一房二卖”,将房子再卖给他人。3、如...


·车祸骨折一般赔多少 要赔哪些项目
      在发生车祸的时候,其实很有可能给他人人身造成损害,而此时也有可能涉及到财产方面的损失,在之后作出的赔偿里面,就包括了人身和财产两方面的。那其中经过鉴定车祸造成的损害是骨折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车祸骨折一般赔多少钱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车祸骨折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