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子女如果年龄比较小,同时也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经济来源,那么此时是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顺利的长大成人。但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有的夫妻就会相互推脱不愿意抚养子女,但其实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毕竟对未成年子女父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就算抚养权判给了对方,自己也要支付抚养费。那么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会上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照因素,如果教条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二、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在搞清楚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后,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呢?通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在孩子抚养费这样一方面,大概有两种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孩子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孩子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而现实中往往是结合家庭的具体情况来计算抚养费的,因而就会出现在不同家庭中,具体需要给付给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不一样。另外,在离婚之后如果需要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变更,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方式进行。
  
  


·只要离婚都要给女方补偿吗
      只要离婚都要给女方补偿吗?不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是借助于公权力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自然也是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行。那到底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呢?而要是当事人又委托了律师,还需要支付律师费,此时律师又是怎样收费的?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


·怎样的离婚会遗弃罪
      离婚在现代社会比较常见,虽说这不是特别好的现象,但其实这种做法并不算是错误,因为离婚的大多数时候都是因为感情已经不再,这时候离婚还可以在找到属于自己的爱情,也算是人们追求爱情的自由。但有的时候离婚可能会涉及到遗弃罪, 那怎样的离婚会遗弃罪的行为呢? 如何以遗弃罪起诉离...


·在自家院子里盖个小木屋算违建吗
      如果相关人员没有拿到建房的审批手续的,就算违建。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哪些人?
      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需要先审查一下自身是否满足《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这其中就有禁止近亲结婚的条件,具体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直系血亲。那么这里的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包括哪些人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直系血亲包括哪些人 直系血亲,是指和自...


·离婚变更抚养权到哪里去
      离婚变更抚养权到哪里去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你们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


·如何讨要抚养费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的时候是没有孩子抚养权的,因为很多家庭中孩子只有一个,也就是只能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但此时没有抚养权却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其不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此时该如何讨要抚养费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讨要抚养费 这与夫妻双方的离婚方式存在一定...


·农村拆迁家里的煤给补偿吗
      农村拆迁家里的煤给补偿吗根据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有如下五类补偿项目: 一、房屋价值补偿费 此类补偿是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的价值进行补偿,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当日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这个市场价格是有相关评估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索要,如果你...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是多少 担任公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基准收费标准为500元/件,上浮或者下浮不超过50%。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


·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吗?
      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孩子年龄的增长。孩子的教育以及生活的支出越来越多,离婚的家庭想要多从对方手中多拿些费用,所需要具备的条件,我们做了一些整理。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可以吗?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如何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去保障自己的权益。今天的我们就给您解答一下关于年年起诉增加抚养费的相...


·离婚后一方处分财产产权变更是否需要双方处理
      离婚后一方处分财产产权变更是否需要双方处理 需双方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