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虚假诈骗罪该怎么界定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世界上很多人都想走捷径,但大多数人都是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期出现了很多的网络诈骗案,稀奇古怪什么都有。那么关于虚假诈骗罪的界定和惩罚措施具体包括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关于诈骗罪的具体判定。依据犯罪构成的理论,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区别如下:(一)犯罪客体不同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罪,侵犯的客体,可以是简单客体,也可以是复杂客体。而虚假广告罪的客体为广告管理秩序和商品交换中的公平竞争关系。(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公私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虚假广告罪则是行为人以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方式对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功能等做虚假的宣传,意图使消费者因为误信宣传而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行为人通过交易获取非法的利润。(三)犯罪主体不同 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虚假广告罪是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此外,虚假广告罪主体包括单位,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四)犯罪主观方面不同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无代价地把对方的财物骗到手。虚假广告是通过虚假的宣传误导消费者去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来赚取非法利润。如果说诈骗罪是“无本万利”,虚假广告则是“以本求利”。(五)被害的对象不同诈骗罪的被害者是特定的,而虚假广告罪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六)法定刑与追诉标准不同 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2001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六十七条明确了虚假广告罪的定罪标准,虚假广告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通过虚假广告取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因为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利用虚假广告做虚假宣传的;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诈骗罪是数额犯,法定刑与追诉标准与虚假广告罪有明显不同。 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具体认定 1979年旧刑法并没有关于虚假广告罪的规定,对于虚假广告行为,理论界对于虚假广告罪的刑事责任,认识不一。有的学者主张根据当时刑法中的类推制度,比照诈骗罪定罪量刑。有的学者认为则认为虚假广告行为可以构成诈骗罪和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1997年新刑法颁布后,增加了虚假广告罪。虽然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都有虚假的、欺骗的手段,但两者还是存在本质的区别。具体来说:是不是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只能认定为虚假广告罪呢?我们认为,因为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只是一种手段,根据刑法理论中手段和结果、手段和目的的不同,定罪时存在与其他犯罪竞合的情况,应当视具体情况作不同区分: 1.虚假广告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如果发布广告的主体不符合虚假广告罪的主体条件,则不可能成为虚假广告罪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应以诈骗罪论处。 2.诈骗罪是无中生有,即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欺骗被害人,以非法占有的财物,行为人在广告中所宣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根本不存在的。而虚假广告罪则是通过广告对真实存在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虚假宣传。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仔细辨别,正确区分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对于一些貌似虚假广告,而无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可言,只有利用虚假广告的手段骗取财物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论处。3.对商品做虚假宣传同时又触犯其他罪名的,可以按照牵连犯来处理,择一重罪论处。如为了给商品或服务做虚假宣传,伪造公文、证件的;利用虚假广告来推销假冒商标的商品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并为产品大做虚假广告的,等等,都可以择一重罪论处。 4.有的虚假广告则完全可以定为诈骗。如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将消费者的钱财骗到手后,不履行承诺的义务,携款潜逃的,广告宣传实际是个骗局,纯属于诈骗。若其骗取的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别以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来定罪处罚。下面的案例,进一步说明了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认定:【案例35】 案情:李某与达某在S市申请注册了某风潮时尚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潮公司”),风潮公司成立后并未正式生产产品。李某与达某商议认为通过发布广告,搞有奖竞猜活动收取资费,钱财来得快,便以风潮公司的名义在某杂志社发布信息声称:为庆祝公司成立3周年、扩大宣传,特在多家媒体、杂志推广新产品上市。读者只需将10个数字填入10个方框中,运用加减乘除,得出答案为2004者,填好后将1元回程邮资及答案寄回公司,填对答案者可免费获得数码摄像机等奖品。居住N市的高某看到广告后经过思考填好答案并将1元钱装入信封,邮寄到风潮公司。10天后,高某收到风潮公司的回信,称高某获得一等奖手提电脑和数码摄像机各一台,为将礼品尽快安全送出,请高某汇580元运费到风潮公司,款到10日内即可收到礼品。高某汇出580元,10天后果真收到风潮公司寄来的“礼品”,打开包装发现所谓的礼品全是塑料制品,根本不能正常使用,而且产品无厂址、厂名、产地、生产日期等。于是高某写信给S市工商局请求查处。S市工商局在收到多封类似信件后,正式立案调查,发现风潮公司通过该广告已经非法获取了全国各地汇来的钱款30余万元,遂案发。 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风潮公司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扰乱了国家对广告市场的正常管理活动,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符合虚假广告罪的特征,应以虚假广告罪定罪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风潮公司用虚构事实、隐瞒奖品真相的方法骗取消费者的财物,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认为此案构成诈骗罪,不构成虚假广告罪。我们认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和达某,不具备虚假广告罪的主体资格,不能构成虚假广告罪。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虚假诈骗罪的判定还是很明晰的,诈骗的罪名也分很多层次。但不管是大是小他终究是犯罪,犯了罪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对被害者最大弥补。希望您在了解之后,会对这一类的犯罪有所警觉,防止上当受骗。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怎么执行?
      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怎么执行?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按照有期徒刑执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二、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


·醉驾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醉驾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


·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
      我国法律针对犯罪人员制订了各种刑罚,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刑罚是死刑,死刑是将犯罪人员的生命剥夺的一种刑罚,执行死刑有许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在执行死刑时,执行人员应先对犯罪人员验明正身,那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一、执行死刑中怎样验明正身对罪犯执行死刑前...


·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一、成立犯罪未遂的怎么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


·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主观方面怎么认定?
      农民种植作物、养殖牲畜都需要购买种子、化肥和兽药等产品。实践中,有一些生产此类产品的商家由于利益的驱使明知这些产品是假的却仍然销售假的种子、化肥等产品,对农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害,这种行为会构成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那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主观方面怎么认定?一起...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一、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供。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


·当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钱吗?
      现代社会存在大量的经济交流,那么就不可避免的出现经济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最多的就是借钱不还了。对于这种民事案件,国家有相应的法条“拒执罪”。那么被法院判决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钱吗?对于这种问题,我想大部分人都不了解,那么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


·盗窃罪被判3个月拘役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现实中,如果盗窃的数额不是很大,那在判刑处罚的时候自然做出的处罚也不会很重,有的罪犯最终是被判三个月拘役,而此时可能就在想是否可以同时被判缓刑了,毕竟被判拘役属于缓刑的适用对象之一。那究竟盗窃罪被判3个月是否可以判缓刑呢?这要看是否满足缓刑的条件,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刑法生产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生产劣药罪的判罪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


·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假释的执行刑期是多久 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


·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处理依据是什么?
      其实我国的司法制度方面有很多特别先进的规定也是值得一些西方国家去学习跟借鉴的,因为有很多备受我国公民都关注的案发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刑事犯罪,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所以才导致迟迟没办法给当事人定罪判刑的。但是在我国对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处理依据却规定的是非常清楚的。 一、犯罪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