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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我买了集资房没过户,房主要反悔,我该怎么办
  您好,请问我买了一套房子,房本是集资售房,当时卖主是急用钱,经过讨价还价,达成协议,我们是通过中介成交的,现在卖主要反悔,因为当时没过户,请问如果他反悔,我有危险吗

·在出租屋内东西被盗,房东有多大的这责任?
  在出租房内东西被盗,可不可以找房东索赔?

·我户口还没迁到老公那边,供房的房产证可以写两夫妻的名字吗
  我的户口还没迁到老公那边去,供房的话房产证可以写两夫妻的名字吗

·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怎样赔偿
  我租用门市房开商店,租期5年,现还有3年到期,房东现将房屋卖出想提前终止合同,我是否可以不同意,如果非要终止我该怎么要求赔偿。谢谢

·咨询民事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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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房屋到期通知,律师,律师,您好,公司出租给他人的商铺还有一个
  律师,您好,公司出租给他人的商铺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到期,由于合作期间,承租方经常拖欠交租等原因,到期后公司不想再租给他,现在要提前发一份不再续租的通知,该如何写?谢谢!

·房屋申请灭失是否需要公示?
  你好,想咨询一下,如果房屋申请灭失是否需要公示?谢谢!

·离婚了应该怎么分这套房子
  我的房子是我父亲卖了老房子给我钱买得这个房子是再我登完记买得房子离婚了应该怎么分这套房子我妻子可以分到这套房子吗

·离婚财产分配,我的朋友和其妻子要离婚有一女儿一套房子和些存折该怎样分配哪朋友闹离
  我的朋友和其妻子要离婚有一女儿一套房子和些存折该怎样分配哪朋友闹离婚女方把房产证和存折收藏并换了门锁她主动提出离婚可有想要孩子和财产可以吗

·保障房,我是仾保户无房户有证明本人戸囗现住我父的房申清廉租房不受理?怎么办?
  我是仾保户无房户有证明本人戸囗现住我父的房申清廉租房不受理?怎么办?

·房屋转让购房权合法吗?,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
  你们的转让是无效的,从一开始便不发生法律效力,可以要求返还财产,即退还从对方那得到的款项。

·关于军产房买卖的问题,看中套二手房
  看中套二手房,是军产。双方都谈好了,准备办理时才知道证上改不了名,也不能改产权,去找公正处也不给公正。那双方自己签订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应吗?如果不具备,那我们该办理什么相关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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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所有权归谁所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虽产权办在一方名下,仍属夫妻共有      “双方争议房屋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取得所有权,产权证办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承租其单位的,产权证也是办在一方名下


  • ·赠与人去世后,受赠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吗?
      被继承人生前签订赠与合同,约定将财产赠与受赠人,死亡时尚未履行的,受赠人有权请求继承人履行赠与合同,同时继承人有权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撤销该赠与合同。也就是说,继承人对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并继承,既继承了赠与人配合受赠人过户的义务,也继承了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撤销赠与的权利。


  •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作为商品,可以在市场上出售,但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买受人目前还不能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除了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履行合同的期限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外,其另一个重大作用是


  •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


  •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


  • ·赠与房屋产权必须过户吗?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


  • ·延期交房,物业费不能抵违约金
      首先,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抵。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法律关系,是不同的合同主体。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不能相互抵消。其次,对于“债务转移”应签订协议。《合同法》第84条规定了合同转让中的“债务转移”行为,即“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也就是说,开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
      售房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违约金:    一、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


  • ·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问题解答
       一、非住宅用房租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答: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部门负责征收。二、何时签订直管非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协议)?答:2005年9月30日之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三、直管非住宅用房租金如何计算?答:房屋月租金=建筑面积×租金标准×楼层调节系数×面积调节系数+半楼月租金。四、“


  • ·房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及形式
          (一)城市房屋拆迁的程序      拆迁人进行拆迁时,必须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文件,在获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如下:      1.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应当获得被拆迁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拆


  • ·离婚住房公积金怎样分割,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分割。从本质上说,住房公积金仍是一种福利,由原来的一次性福利分房改为现在逐月归集的个人、集体、国家共同承担的一种福利转化形式,其本质属性是一种住房的长期储蓄,由国家设置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在职工家庭购买、


  • ·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公有房屋的合用部位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承租人有共同使用权的天井、晒台、园地、灶间、卫生间等部位。承租人对合同部位的使用产生争议的,出租人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30日内协调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    除恃强占用和任意占用合用部位,影响相邻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予调整外,一般应维持争议前的使用状况。原使用部位较大的


  • ·传授犯罪方法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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