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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先判定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可以约定管辖的范畴,或者只能适用法定管辖。
其次,欠条一般系被告单方出具的对双方当事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一般只有被告一方的签名,如果没有其他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原、被告就协议管辖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故欠条上载明的管辖条款不成立。
再次,如果原被告之间签订有书面的合同,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之后被告再出具欠条载明的管辖法院一般不成立,仍然以双方书面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为准。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市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规定 ·高级法院管辖的规定 ·对共同海损管辖的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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