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旷工三天扣九天的工资合法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旷工三天扣九天工资不合法。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劳动者的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不满一年的也是按一年计算,但是低于六个月就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标准就是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标准,赔偿的最高数额不会超过12年。...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要签解聘合同吗?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是会失去胜诉权,因为诉讼时效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


·劳动合同到期怀孕能否辞退
      您都知道在劳动合同期间,孕妇不能辞退。但是劳动合同到期怀孕的职工能否被辞退,就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做出回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合同到期,原则上不能辞退,但是有例外。下面我们将主要介绍相关法律。 一、孕妇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法》在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中,对“...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程序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申请时需要注意什么?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


·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在我们进行现代化城市的过程中,是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工程建设的,矗立的高楼大厦就是建筑工程的心血凝聚。但是,由于很多原因,使得工程质量问题却屡见不鲜,并且工程质量造成的后果可谓是十分严重的。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我国规定了工程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接下来我们...


·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
      哪些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条件作出了严格限制外,第42条还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否则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而要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的员工存在严重违纪的行为,那么此时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吗 单位可以依法辞退严重...


·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存在于劳动的过程中的,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但是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都有哪些呢,这也您比较想了解的问题,劳动的关系的主体离不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是随着市场的变化,劳动关系的主体也在做出相应的调整,到底怎么调整,可以看看。 一、形式劳动关系的主体有哪些 ...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在建筑工地上施工,为了保障施工双方的权利,建筑公司会与施工方签订一个合同,但是在合同中有很多条文是需要有法律效益的,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这些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我们告诉你。 一、建筑施工合同...


·农民误工费年龄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农民误工费年龄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 结合中国国情,在广大农村地区,六七十岁时仍然承包耕种责任田,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计的农民比比皆是,他们仍然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力。以年龄作为劳动能力丧失的依据,既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与我国的国情和农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 因此,结合《民法通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