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低血糖晕倒算不算工伤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发生低血糖晕倒算不算工伤不是,在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是工伤。如若仅仅因为自身身体原因而并非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为低血糖晕倒是很难认定为工伤。当然当事人认定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最终能不能认定工伤这还得结合具体情况去分析。二、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工伤认定也好,工伤等级鉴定也好,归根结底是要进行工伤待遇赔偿,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对于申请工伤待遇赔偿从期限上来看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用人单位在依法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因此,需提醒参保的用人单位切莫小视工伤认定30日的期限。另一种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劳动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该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其他有关工伤赔偿的期限:1、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2、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3、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一定的时间是:48小时内。4、工伤争议仲裁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5、工伤争议仲裁裁决期限:受理仲裁申请的45日内,案情复杂的为60日内。6、劳动者不服工伤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发生工伤最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进行报案,在伤情比较稳定的情况下一定要做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赔偿的重要依据也是法律依据。如果双方中有对工伤鉴定有疑问的,可以申请第二次鉴定,工伤鉴定是需要收取工伤鉴定费用。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策是怎样的? 在我国,一些建筑工程质量不过关导致质量事故的例子并不鲜见。一个工程从设计到施工最后到验收,各个环节对质量问题都有相关的控制措施,但往往在使用过程中仍然会有质量问题的出现,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值得沉思的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及对...


·计件工资关于加班费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只要是一些正规的公司要求员工加班的话,正常情况下都必须给员工发放加班费。但是具体在施行的时候,还是需要各级政府加强监督的。因为我国对于加班费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决定加班费的数额。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计件工资关于加班费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一、计...


·女职工多大年龄退休
      女职工多大年龄退休1、正常情况下:女性干部身份为55周岁,女性工人身份为50周岁。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特殊情况下:因工致...


·关于工作经历证明怎么写
      一、工作经历证明书范文一 兹证明,本单位___________同志,男,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在______...


·劳动法对辞退试用期员工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辞退试用期员工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在招录用员工时首先应向员工明确录用条件是什么,然后还要明示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实施具体的考核行为,而不是任由用人单位解释员工试用期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 网咖员工劳动合同包括的条款主要有: 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


·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
      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动者一般称之为劳务派遣工。那么对于单位来讲,要是使用劳务派遣工来工作的话,可能会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雇佣劳务派遣工有哪些风险 (一)劳务派遣一改过去人才的企业所有制,为用工...


·一、劳动合同规定不能辞职是否有效?
      一、劳动合同规定不能辞职是否有效?劳动合同中约定不能辞职是无效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管辖地是怎样的
      由于劳动纠纷的特殊性,劳动者可以先裁再审,因此劳动纠纷发生后劳动者首先会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是,劳动仲裁与诉讼一样,都会有管辖规定,那么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管辖地呢,的我们为您解答。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管辖地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发生后,您首先都会想到申请劳动仲裁...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的楼道摔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的楼道摔伤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如何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劳动法》明确规定,农民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国家也正在积极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面对工资拖欠情况,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选择协商方式 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