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问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伤是劳动者在执行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这种伤害有重有轻,经过工伤鉴定之后,根据所受伤势不同以及个人的不同利弊考虑,有人选择辞职,有人选择继续留在工作岗位,那么,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
  
  辞不辞职与亏不亏没有直接关系,辞职有辞职的补偿,不辞职有不辞职的待遇。即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辞职也同样存在着,只是距法定退休年龄少时会相应的减少,除非工伤者在就业上的本事很大,一般不要为了就业补助金而辞职。
  
  二、工伤补偿相关规定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工伤待遇有哪些?
  
  如果认定是工伤(取得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如果伤愈稳定后,会影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是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再1-10级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
  
  1、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伤残津贴:1级—4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90%、85%、80%、75%发给;5级—6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70%、60%发给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10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发给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5级—10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实施
  
  5、养老医疗保险:1级—4级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级—6级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由此可见,在工伤鉴定之后,选择辞职或者不辞职不存在亏不亏的问题。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不一定。因为不管辞职或者不辞职,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关键在于受伤者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以及自身的其他考虑。希望以上信息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指的是什么,如何确认?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合同只是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重要书面凭证。而在用工市场,有些工人属于劳务工,同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里就有人搞不清楚,劳动关系指的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为您讲一讲。 一、劳动关系指的是...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
      腰部伤筋病算不算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


·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
      一些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为管理不当,导致工人被砸伤的情况时有发生。工人经过工伤鉴定后,会拿到工伤认定书,里面会明确工伤等级,目前我国对工伤等级分为十级,对应的赔偿标准也有所不同。那么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下面我们就给您重点讲一讲。 一、工伤鉴定8级赔偿多少钱? 1、医疗...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 电的发明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延长了人们的工作时间和娱乐要求等等,是一项里程碑的发明。在现代生活中照明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了,城市的亮化不仅能够让城市更美好,而且也是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佐证。在下文中,我们将针对照明亮化工程承包范围的问题,为...


·2023年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
      近年来您对于工资的要求也在逐渐增加,对于自己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意识也在增强。对于节假日双倍工资的规定是劳动者保护自己权益的准绳。那么2017年最新双倍工资时效性究竟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讲一讲。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多少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四川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
      四川省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内容 一、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相关规定 1、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包括砖作工程,石作工程,琉瑞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木作工程,碌而工程,地而工程,抹灰工程,油饰彩画工程,工程水电费,挤施项日共十一章。 2、本定额适用于各类仿古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规定?为了方便人们出行,政府单位会鼓励企业修建市政道路。由于此类工程项目易受到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故而质量容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发包方为了能及时的处理此类事故,会与承包方约定在发包时,会约定质保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市政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规定? 一...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
      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知道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在与用人单位约定这些条款时,要具体约定相关内容,不能一笔带过。作为约定条款,劳动者要知道与用人单位约定试用期应注意什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有哪些目前,绝大多数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法定...


·一、劳动合同还差10个月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劳动合同还差10个月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要给员工赔偿。 并且,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标准: 1、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 2、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


·拖欠工资多久可以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主要是各种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争议。1.比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2.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或终止发生的争议;3.因为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或者劳动者辞职引发的争议;4.因为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福利培训等引发的争议,还有因为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引发的...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