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公寓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住宅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了别墅、公寓或是宿舍。传统意义上的公寓分为两种:经营性公寓、公益性公寓。市面上正常看到的写字楼、酒店式公寓等都属于经营性公寓。一般的公寓概念深入人心,市民的第一反应都是年限较短的物业,其实经营性公寓里面包括商业公寓和居住公寓。
  
  
  二、具体情况
  
  
  就居住公寓来说,相对于普通住宅其面积会比较小,适合的群体也不一样,因为总房款会相对较低,所以受众会偏向刚就业的大学生或者居住过渡者。公寓的户型同普通住宅也有比较明显的区别,比较常见的公寓户型很难做到南北通透,并且常常没有阳台,甚至是全封闭幕墙外立面,没有可打开式窗户。
  
  
  很多人担心产权的年限问题,其实公寓和住宅在产权年限方面,性质是一样的,70年产权的公寓和70年产权的住宅,都具备70年的使用年限,不会因为类型不同而缩水。
  
  
  居住公寓的年限并不如一般市民固有的概念一般,只有不到50年的时间。国家的限购令同样也约束着居住公寓,而且居住公寓的购买首付比例同普通住宅购买的首付比例一样。
  
  
  市民可通过公寓的国土使用年限进行简单的判断,如国土使用年限为70年,一般情况下,该公寓就是居住公寓。但是商务公寓来说则不在国家限购的范围内,而且商务公寓的首付比例是50%,从这两点上就可以很明确的看出居住公寓和商务公寓的差别。
  
  
  根据土地使用类型的不同,国家将土地使用年限进行了规定。针对公寓的使用发生来说,一般来说都偏向于商业性质,商业性质与住宅类的区别还是很大的,从用火用电的规格上来讲就有很大的不同,商业的用火用电以及物业管理费用都相对较高,在购置时业主应当对相关知识进行了解。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福建是我国东南沿海的一个大省。省级规划建设是我国公共建设重要的一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根本需要,国家需要进行征地,此时,国家就会给予一定条件的补偿款作为补偿。那么,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 承包土地的人对土地拥有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可以合理的使用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经济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而灭失,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灭失原因有哪些?哪些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会消灭呢?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原因 土地承包经营...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师宗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丹凤镇(含大同规划园区)。区片补偿标准:464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彩云镇、竹基镇(含矣腊园区)、雄壁镇、五龙乡、龙庆乡、葵山镇、高良乡。区片补偿标准:37743元/亩...


·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怎么写?
      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怎么写? 在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没能力用钱来清偿债务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可以采取以其他东西来抵债的办法,也可以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来还债,但是必须要签到以土地使用权抵债协议来约束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对于债的约定。签订以土地使用权抵债的协议,来清偿债务需要注意很多。...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
      房地产开发的时候,开放商必须需持有法律所规定的五证。若是不然,工程或受到暂停影响,那么,房地产开发五证需要什么资料才能进行申请?申请每一个证件之前,有需要做一些什么准备呢?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房地产五证办理流程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个人和企业等按照规定对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一种使用权利。土地使用者可以将使用权进行转让,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要有相关证明,因此,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那么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


·被征收人应从征地公告中看懂哪些信息
      被征收人应从征地公告中看懂哪些信息征地过程中的三次重要公告,即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深刻影响着被征地农民在征地拆迁中能否充分实现自身合法权益,对于这三份征地相关公告,被征地农民应当关注哪些相关内容,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第一次公告:拟征地公告根据《土地管理法...


·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纳税吗?
      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纳税吗? 一、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需要纳税吗? 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不需要纳税的,如果已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是需要缴纳土地税费的,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缴纳,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使用税按纳税 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


·哪些人有资格享受农村征地补偿安置
      只有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人员,才能成为农村征地补偿安置人员。认定: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是否享有了应有的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土地管理法》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30624元/亩;旱地/园地:15312元/亩;林地:7656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382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部平川区   补偿...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是什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