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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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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夫妻离婚时处置查封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第三百一十四条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银行账户(存款)的冻结期限只有六个月、动产查扣期限为一年、一般财产的查封冻结期限为二年。
  
  
  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第一轮执行措施到期后,续行期限则分别为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
  
  
  这一规定在实践中颇受诟病。因为在上述期限内,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程序一般不可能完成。执行措施到期后,经当事人提前申请,执行法官每三个月、六个月和一年就得前往办理续封、续冻和续扣手续,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在涉及异地执行的案件中,这一情况,更是让执行法官苦不堪言(事实上也是申请人的极大负担)。即便如此,亦有人认为这已经是最高院与其他部门的博弈中,努力争取到的最好结果了。
  
  
  二、夫妻离婚财产必须平分吗?
  
  
  夫妻离婚时,所要分的,所能分的只有夫妻共同财产
  
  
  其中:共同财产有两种情况:
  
  
  (1)当夫妻之间就财产有协议的,根据财产协议中约定的共同部分进行分割。
  
  
  (2)当夫妻之间没有财产协议的,按法律规定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对财产形成所做的贡献大小等原因,也可以有所差别。
  
  
  以下属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人民法院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就查封我国公民的财产,查封该笔财产必然是有着法定原因的,所以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只能处置没有被法院查封的财产,如果夫妻名下所拥有的夫妻共有财产已经全部被法院都查封了的话,意味着夫妻在离婚时就没有可以被分配的共有财产了,总之不能擅自处理被查封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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