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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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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土地抵押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1、土地使用权抵押必须以初始土地登记作为前提,领取土地使用证。
  
  2、以划拨、租赁、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同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
  
  3、土地使用权抵押应当进行地价评估。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抵押权人认可并经国土管理部门确认后,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
  
  (2)以划拨、出租、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按不同的用途、性质实行差额抵押,由抵押人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发放确认文件并批准抵押,核定出让金数额后,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签定抵押合同。
  
  4、抵押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领《抵押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在《抵押许可证》上应根据不同的用地性质规定该宗地抵押率,最高抵押金额。同时在《抵押许可证》上注明“本证仅作为可以抵押之证明,在贷款,抵押协议签订后,应到国土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的抵押行为无效”这一限制性条款。
  
  二、土地抵押登记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抵押登记
  
  1、《土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①国有划拨土地和集体土地,须提交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②国有出让土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③国有出让土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入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入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
  
  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4、土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土地必须提交经国土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抵押权人的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可由抵押权人盖公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
  
  6、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抵押人法人身份证明
  
  7、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委托他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8、以房地产开发用地抵押的,提交抵押双方鉴证的房屋预售情况说明
  
  9、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
  
  10、抵押权人为非金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行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11、如土地使用证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坐落不合的,需提供地名办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
  
  (二)抵押注销登记
  
  1、《土地抵押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
  
  2、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
  
  3、抵押人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如原土地证书压存我局的不需提供)
  
  6、如土地他项权利证书或土地抵押登记证明书已遗失的,需提供银行遗失公告的登报样本。
  
  注:以上材料未说明为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原件。
  
  综上所述,当我们进行土地抵押的过程中,一定要领取土地的使用证,除此之外,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是划拨,租赁或者入股的方式,那么我们在抵押的过程中一定要连同建筑物一起抵押,最重要的事情是我们在进行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过程中,一定要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申请,领取抵押的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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