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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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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协议书可以改吗
  
  夫妻在离婚时通常会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离婚的一些事项,即离婚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很关心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二、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需注意的是,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但针对不同的阶段,其实对修改离婚协议书中内容的要求也不一样。要是在离婚协议书生效之后,就不能对其中涉及到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内容作出修改。更多离婚协议书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本站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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