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发生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发生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职工因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由企业报销。
  
  如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费、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法律还规定对工伤职工实行工伤医疗期,在医疗期内,企业应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其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还应按护理等级按月发给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由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鉴定。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装假肢、假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
  
  国家规定对工伤职工依伤残等级按规定标准享有相应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为一级到四级的,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证件,并享受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如患病时在医疗保险中应由个人负担部分有困难的,工伤保险基金应酌情补助。如易地安家,还应发给安家补助费,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也按因公出差标准由企业报销。退休时由工伤保险费金继续支付伤残扶恤金,如低于养老金标准的部分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企业原则上应安排适当工作,并按不同伤残等级发给伤残补助金。如因伤残造成工资降低,由所在单位发给在职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治疗和休息的,依法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工伤津贴。如工伤职工为五、六级伤残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则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伤残等级为七至十级的,职工经企业同意再谋职业的,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工伤职工另行择业的,由所在企业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应按规定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因交通事故引起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赔偿项目或类似赔偿项目,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不再支付,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标准低于工伤保险标准的,由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致残的,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的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一般情况享有,如因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应按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公出差因意外事故失踪的,前三个月工资照发,第四个月对失踪职工的供养亲属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还可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发给丧葬补助金和其余待遇。
  
  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出国、出境人员,已获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工伤保险一次性工资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其他待遇按规定照发。如境外伤害赔偿金低于国内一次性工资补助金或伤残补助金标准的,由国内有关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补足。
  
  以上工伤待遇中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恤金,一次住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资补助金等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费用由工伤职工所在企业支付。如企业没有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或缴纳保险费的,全部工伤待遇由企业保障支付。参加工伤保险企业实习的学生发生伤亡事故的,参照有关待遇标准,由当地工伤保险机构发给一次性待遇。
  
  二、工伤赔偿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工伤职工及亲属在申报工伤和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时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职工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及工伤保险机构待遇支付决定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的复查鉴定为最终鉴定。
  
  进行伤残鉴定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一般最后的赔偿都是要以此为依据的,给劳动者造成了不同的损害,那么此时的赔偿标准就不一样。当然,结合具体的情况,最终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也是存在差异的。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
      劳动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属于弱势群体,当劳动者遭到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得到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金。那么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需要注意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 随着我国现代化发展,公路工程建设不断加快,形成高效率的网络,整体服务于我国的运输行业。公路工程的建设中,自检是保障工程质量的一项基本措施,自检工作开展于工程验收之前。那么,公路工程质量自检程序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公路...


·工资对于一个职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职工的直接利益,所
      工资对于一个职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职工的直接利益,所以在会计分录中,公司的一些会计就会不清楚这个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列支范围是包括哪些会计科目,导致在会计分录中出现了错误,为了符合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一下对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的列支范围。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在我国工伤8级能赔偿多少
      在我国工伤8级能赔偿多少 工伤8级能赔偿10个月的本人的工资。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二、工伤的认定 ...


·职工端午节上班算加班吗?
      职工端午节上班算加班吗?一、端午节上班算加班吗? 端午节是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这天加班,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其它两天如果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有哪些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释有哪些规则? 现实社会中为了生存,我们除了自己创业就是在其他公司上班跟老板打工,当我们在其他公司工作时我们就需要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上,当我们与公司发生争议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怕被公司辞退、怕扣工资等,其实我国有中华人...


·什么是劳务发票
      什么是劳务发票一、什么是劳务发票?劳务费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应税项目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钢筋混凝土工程是建筑工程的重要子工程,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寿命。按照规定,在工程竣工后,应该由建设方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只有通过了验收,确定工程质量合格,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施工。那么,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下...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什么 为了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政府需要进行一些公共工程建筑,完善基础设施。在市政工程施工完毕以后会有专门的监督机构根据市政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行评定,确认没有问题以后才能够正式投入使用。具体标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市政工程质量评定的标准是...


·2023加班工资算法是怎样的?
      加班工资算法是怎样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