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调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因为不小心让人身受到损害,而此时具体的损害包括了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那要是职工因工致残的话,法律允许职工可以申请进行调岗。不过职工因工致残的该如何调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调岗职工发生工伤后,无论评定级别高低,或多或少都会对劳动者自身的劳动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工作岗位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安排。《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工致残的不同等级就劳动关系处理和工作岗位安排问题做出了不同的规定: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3、《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作安排没有具体规定,但规定劳动合同可以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无需再提供劳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因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应适当安排工作,但不强制进行工作,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原则上应恢复原工作岗位,并允许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其他适当的工作。二、五到十级工伤职工调岗注意事项对于伤残五到十级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有义务根据工伤职工身体伤残的具体情况及被伤害的心理状态,适当安排原工作或另行安排新工作,或者适当减轻工作量,当然安排的工作应当是工伤职工适任的,不能安排工伤职工难以从事的工作,从而借机进行变相逼迫工伤职工辞职或劝退。用人单位强行变更工伤职工的工作岗位显然是不合适的,应该征询工伤职工的意见,并与工伤职工协商安排工作,是否难以安排取决于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主客观的实际条件。对于工伤职工而言,如用人单位确实提供了可供实际劳动的职位,也不能过于苛刻,也未提出过分的条件,工伤职工能够胜任的应该接受,不能借口自身工伤而无原则地拒绝任何工作安排。对于用人单位适当重新安排的工作,工伤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无权要求用人单位发放伤残津贴或其他工资待遇。职工因工致残的,可能就无法再从事之前的工作了,也就是说不能很好的履行之前工作岗位的事情,此时单位又不能开除职工,就需要对工伤职工进行调岗处理。而通常进行调岗的是造成了五到十级伤残的


·上海宜家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外求职时用人单位一般都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保障。许多人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自身原本在一个城市购买了五险一金,因为工作原因转移到了上海,不知道自身购买的五险一金在上海有没有什么变化,需要注意什么。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上海宜家员工五险一金是什么的问题。 ...


·老板托着工资不给怎么办
      可以拿着工资发放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


·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来承担责任?
      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来承担责任?商场每到周末就人流量很大,有些商场设施陈旧,管理不善。遇到下雨地面湿滑,商场没有及时打扫清洁,商铺员工在商场摔伤的话,谁应该承担责任呢?商场在日常经营中应该履行什么义务?且看带来的分析。 一、谁来保障商场员工的人身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


·工伤认定超期后伤者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现在社会上的就业方式通常都是给企业打工,当员工,也有少数是自己创业的,大多数的企业当员工在上班途中受伤的话,都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申请一定的理赔的,但是很多受伤员工及家属对进行工伤认定的时效不熟悉,经常会有工伤认定超期的情况发生,下面我们带您一起看一下工伤认定超期后伤者的救济途径...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者在日常生产作业中,应该明确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因为法律对两者的规定和保护程度是不一样的,如果是劳务关系,则很多权利得不到保障,很可能损害劳动者利益。下面由我们带您一起了解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方面的区别 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工伤认定期间除了会浪费大量的时间以外,还有一些必要的开销,其中就肯定有一些医疗费用。不过,现如今基本上都有医保。完毕以后,基本上都可以报销一部分,所以自己其实并花费不了多少钱。关于工伤认定的报销时间问题,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完后隔年还能报销吗? 一、工伤认定...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辞退哺乳期女员工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视作工伤,工伤的认定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当然并不是每一个申请的认定都可以让当事人满意,今天我们给您整理的是关于如果对认定不满意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也就是关于在此申请的问题。重新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这部分的内容。 一、工...


·一、工伤误工费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时主张吗?
      一、工伤误工费跟停工留薪可以同时主张吗?不可以;事实上,虽然二者都是因受伤医疗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但二者实际上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其责任主体的用人单位,即该部分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而误工费是人身损害赔偿...


·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在社会生产当中,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实发生了劳动关系以后,劳动者才会得到一定的报酬,并且劳动关系才会受法律保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发生劳动纠纷的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主要的纠纷问题,就是针对劳动关系的一些问题产生了矛盾。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依据是怎...


·工程招投标流程
      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 一、工程招投标流程该如何走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