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一、自愿净身出户还给抚养费吗?净身出户也有义务抚养孩子,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其人自身经济条件,结合双方协商的结果。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1、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2、 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二、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1、离婚协议要合法。离婚协议不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否则就是无效的。例如,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自愿,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要写明确;协议不允许对离婚附加期限条件,使离婚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状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有的夫妻为了逃避债务而假离婚,使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使受到阻碍。对住房分配、离婚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的经济帮助等内容都要写明白,且必须合法。2、协议离婚时,当事人还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尽快离婚或图省心,而放弃自己在、子女抚养等问题上的权利,以免将来后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有些人协议离婚后,马上又反悔,无非两个因素。一是感情上的因素。因一时之气,而协议离婚。双方冷静下来后,都想起对方的优点,仍相互关心,放不下对方,觉得当时办离婚太草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办复婚登记就继续同居生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另外一种因素是因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债权、债务等问题未及时履行发生争议,或者要求对子女抚养费进行变更,或因遗漏财产及债权债务等问题发生争议,此时,当事人必须到法院起诉。抚养费这是我国婚姻法当中明确保护的孩子的权益,但是净身出户这并不是说法律上强制规定的,如果在约定净身出户的同时双方都没有在协议书当中提到抚养费的支付,其实,将来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通过法律的手段要求净身出户一方支付抚养费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因为净身出户这不代表着抚养孩子的这种义务也就随之消失了。
  
  
  


·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
      与离婚案件合并审理的子女抚养之诉中,被抚养子女是同一诉讼程序的当事人。 (一)被抚养子女是依法享有抚育费的权利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非法同居是否属于重婚
      非法同居的情况包括多种,其中就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双方都是有配偶的,而同居生活在一起。那么在这两者情况下,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我们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1、重婚,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记结婚或者...


·起诉离婚律师代理大概多少钱
      我们知道,起诉离婚不仅原告要搜集离婚的相关证据,还要聘请专业的代理律师,而聘请代理律师是要给费用的,起诉离婚不同情况费用也有所不同,那么,起诉离婚律师代理大概多少钱?下面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起诉离婚律师代理大概多少钱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诉讼离婚一般需要3-1...


·离婚抚养权优先男方吗?
      离婚抚养权优先男方吗? 一、离婚抚养权优先男方吗 不一定能得到,夫妻离婚,如果只有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这个时候必然其中一方是不能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在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是由离婚夫妻共同协商确定,但要是出现了协商...


·一方抚养费不给足,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责任,与其说抚养权是一种权利,倒不如是一种义务,在离婚时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期足额的向对方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在一方抚养费不给足的情况下另一方该怎么办? 一、一方给不足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


·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如何定
      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


·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
      相信大多数人都认为去民政局办理登记,拿了结婚证,婚姻就是有效的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只要符合无效婚姻的情形,法院就会判决为婚姻无效。那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简单为您介绍一下有关无效婚姻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无效婚姻的定义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


·离婚时全职妈妈抚养权吗
      离婚时全职妈妈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全职妈妈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


·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的收集技巧
    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


·哪些婚姻可以宣告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法定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查确认后,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那么实践中,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


·未办结婚登记财产怎么分割?
      未办结婚登记财产怎么分割?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