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上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程发包是什么意思1、什么是发包?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2、什么是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建筑法》)或业主、项目法人。第一,关于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建筑法》对工程施工发包主体资格未作限定。因此,发包人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第二,关于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发包人应具备支付工程价款的能力。第三,关于合法继承人,是指与发包人合并、分立的单位,包括兼并发包人的单位以及购买发包人合同和接受发包人出让的单位和个人。3、《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发包的原则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4、《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具体规定?《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工程发包是相对于承包来讲的,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都是需要有一定资格的,并且他们的行为的法律依据,都是依建筑法来制定与参考的。发包人对于承包人的资格的认证,就需要发包人自己来承担这一行为责任,而且发包的方式必须是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的,不能私自处理。
  
  
  


·员工入职合同丢了怎么办?
      员工入职的时候,会和单位签署一份入职合同,也就是劳动合同。这份合同对员工来说非常重要,其中规定了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及休假安排等。员工应当妥善保管,这样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也有据可依。那么入职合同丢了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入职合同丢了怎么办? 劳动动...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
      公司辞退员工该何时发工资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要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一定要过关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工程都是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的,因此需要验收,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


·劳动合同到期还要给与员工补偿什么,该怎样补偿
      您可能都听说过当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再续签,离职员工将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单位不续签和员工自己不愿意续签都能够获得补偿吗?单位应该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偿金为多少呢?接下来我们整理了关于劳动合同到期还要给与员工补偿的相关内容。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补偿多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补偿多少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


·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是怎样的?
      当劳动者在进行一些危险工作时,很容易受伤或危及生命,相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中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通过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但其中会涉及到很多,例如工伤认定过程中的调解是怎样的?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情况吧。 一、及时工伤认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还有调解这一项,可...


·没有劳动合同受了工伤老板不管了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受了工伤老板不管了怎么办: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1、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辞职需要去公司吗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辞职需要去公司吗 当我们与一家用人单位达成劳动关系时,大多数情况是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这样也是为了有一个法律上的保障。那么当我们有一天要离开这个公司,想要辞职时该怎么做呢,或者说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辞职之后还要不要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呢? 需要和派遣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在我国的相关部门当中都有着相应的规定,不同级别的人员所领到的工资都是不一样的。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如果查出有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是明显过多的话,会面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是什么?一、巨额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