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老百姓的生活富裕,剩余的钱多,买车的人也不断增加,道路不断加宽,但是交通事故还是不断发生。一些无辜的儿童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伤也是不少,超载就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同样校车超载的新闻页不断,这是潜在的不安全因素。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对儿童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就治疗和赔偿的问题,您也想知道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有孩子受伤的家长也迫切需要了解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超载的后果。
  
  一、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1、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3、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超载是引发交通事故比较多的原因之一。出现了事故,面临的就是赔偿,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为赔偿提供了参考依据,根据标准就能够知道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而且超载行为是非常恶劣的。交通事故中,儿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突发事故没有应急能力,导致交通事故儿童的伤亡率很高。超载行为是对孩子不负责的行为,为此,国家交通管理部门也在严厉打击超载行为,保护乘客安全。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一、卖车协议书法律有效吗 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双方都是合法、自愿的签订就有效。 对无效的合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专门规定: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开车撞伤人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在开车撞伤人的情况下,虽然撞人的一方不是故意的,但此时毕竟也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损害,因此作出相应的赔偿也是应该的。而在进行开车撞伤人赔偿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问题。那究竟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定仲裁却起诉 ...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这种情况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
      交通事故不结案对谁不利这种情况最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如果对方不结案,影响你们车检.给其钱不存在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即使给钱,一定要有书面的证据。交通事故未结案对车主有影响: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2、交通事故没处理完是不给验车的...


·买房子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子交定金需要注意什么1、交定金一定要签协议交定金时一定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2、分清订金与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
      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一、车祸伤残赔偿金怎么举证 伤残赔偿金实际是对受害人因伤构成残疾而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的赔偿。要确定残疾赔偿金首先要由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对受害人进行鉴定,以确定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受害人可以在起诉后向管辖法院申请委托鉴定,...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一、不服交通行政处罚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于交通行政处罚不服的,有两种方式可以提出异议:一种是行政复议、一种是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不停止处罚的执行。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 1、对...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
      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撞死人怎么判?开车打电话玩手机撞死人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


·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每天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而这其中并不是每一起事故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很多时候对于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能就无争议。那实践中,对待这种无争议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比较好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无争议交通事故该如何处理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


·吉安交通违章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吉安交通违章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吉安交通违章费用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对于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主要有: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


·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原则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书是由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由交通警察根据事故发生的现场勘测和推理,交通事故发生的当事人的口供得出的结论编制的交通事故责任书,交通事故责任书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原则编写的,下面的我们就来为您整理编辑一下。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


·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吗?
      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吗?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会发生效力,占有改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定合同后视为交付,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简易交付,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合同成立生效后视为交付;指示交付,出卖人在合同签定成立生效后,指示占有标的物的第三人直接向买受人交付。二、占有改定需要注意什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