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施工可以说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工程的质量管理了,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话对工程的施工和后续的使用都是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带来的后果不容小觑,所以对于工程的质量管控必须要严格,要让工程质量做到最好,那对于我们来说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呢?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呢?
  
  1、工序质量控制
  
  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2、设置质量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3、工程质量的预控
  
  4、质量检查
  
  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具体包括:
  
  (1)装饰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查,并检查相应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和实验报告;
  
  (2)分项工程施工前的预检;
  
  (3)施工操作质量检查,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
  
  (4)分项分部工程的质检验收;
  
  (5)单位工程的质检验收;
  
  (6)成品保护质量检查。
  
  5、成品保护
  
  (1)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破坏已有产品;
  
  (2)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
  
  (3)加强成品保护的检查工作。
  
  6、交工技术资料
  
  主要包括以下的文件:材料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或者检验证明,设备维修证明;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技术洽商;水、暖、电、声讯、设备的安装记录;质检报告;竣工图,竣工验收表等。
  
  7、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并责成有关单位提出解决办法。重大质量事故,须报告业主、监理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由各方共同解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管是什么建筑,建设都应该以安全和建设质量为主,否则建筑存在安全问题或者是质量问题,都会引发非常严重的后果,导致不必要的问题出现,最后倒霉的还是建筑的工程承包人以及监管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不仅监管人和承包人需要对这些进行监督。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从其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工作伤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如果因其职业活动给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就可以工伤的名义向用人单位或保险公司索要赔偿。伤残等级的鉴定结果事关工伤人员最后所能获得的赔偿,故而您对于各类工伤伤残的鉴定标准要有大体了解。那么眼睛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17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该如何赔偿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该如何赔偿对于正处于产假期间、哺乳期间的女员工来讲,单位不仅不能随意辞退,相反还要保障其一定的待遇。那要是单位违法辞退哺乳期的女员工,此时该如何进行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哺乳期女职工公司能否辞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
      职工的权利保护国家出台的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国家的发展和富强离不开劳动者,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如此保护他们的权益,生活中也有许多不良的企业家,侵害劳动者的权益,这些纠纷是不可避免的,通过法律解决才是真确的方法,下文中针对解除与职工的...


·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责任人是谁?
      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责任人是谁?“挂靠”是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个专用名词,很多企业因为资质不够需要挂靠到有资质企业开展承包工程业务。这中间,关于挂靠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件也很多。下面我们就简单讲一讲关于挂靠施工合同纠纷的责任承担问题。且看下文的分析。 一、挂靠施工合同纠纷的责任承担...


·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处理?
      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怎么处理?如果辞退员工不想赔偿的处理方式是通过合法组织的方式来进行,比如说提前30天就通知劳动者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


·深圳市企业职工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市企业职工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作出如下规定: 1、法律上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 2、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担任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由于,司法鉴定人的专业技术水平也是相当高的,因此司法鉴定费也是极高的。司法机关在判处案件时需要结合司法鉴定的结果,若被鉴定者被鉴定为眼睛有伤残的,则应根据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级赔偿标准来判处案件。 一、眼睛工伤鉴定标准等...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在劳动者受伤而并没有单位赔偿时去找律师时肯定会在其帮助下得到相应的赔偿,而最主要的赔偿可能就是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待遇了,但是很多老百姓只是将其作为赔偿金而不去追究其内在的属性,下面一起来看看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一、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种类?...


·工伤认定后的权益如何维护?
      工伤认定后的权益如何维护? 第一,督促用人单位在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申请了工伤认定,自己只要等待遇报销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就要注意收集劳动关系、是在工作时受伤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资料、工资证明、考勤证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