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您都比较关心的问题,但是国家并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征地补偿的标准,所以说每一个省市都有其自己的征地补偿的标准,而湖南省也同样的如此,而征地补偿标准是需要根据社会生活水平而做调整的,那么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国家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
  
  (二)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0%。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
  
  (三)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
  
  (四)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
  
  (五)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其实对于湖南省来说,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其实其所针对的每一个市县都是有所不同的,但是不管怎么说其实每一个市县的具体补偿数额的差别并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当然很多人喜欢在网络上搜索相关的标准,其实网络上所给出的标准也只是一个仅供参考的标准。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一、原产地证明如何办理? 1、申领、填写有关表格 未注册的单位首先根据 《注册程序》 申请注册登记,已在贸促会注册登记的申请单位,应由指定的原产地证申领员持贸促会颁发的《原产地证明书申领员证》向所在地的贸促会申领由贸促会统一印制的《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申请书》和《...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
      大永高速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 在我国因为发展经济、旧城改造、道路交通建设等原因经常会发生占用土地的情况,虽然我国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制的形式,居民只是享有使用权,但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都会予以一定金额的赔偿,那么,大永高速征地补偿都有哪些规定? 土地征收补偿标...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需要履行一定的转让的手续,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并不直接使用土地,而是由具体单位和个人来使用。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重大意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 单位用地转让...


·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
      宁波宁海国家征地补偿拆迁的安置原则是怎么样的?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国土资源部称,农民...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是什么意思?三权分置思想是指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当前我国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地土地,个人和企业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所以个人或者企业只能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但是不能销售),或者国家对地进行划拨,那么在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流程具体有哪些呢? 一、土地使...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相关政策
      青岛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相关政策国家为了某些建设工程或者其他公共项目的需要对一些土地进行征收,根据我国征地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政府需要对农村居民给予一定的征地补偿,每个省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有所差异的,今天我们就以青岛市为例为您介绍青岛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青岛 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 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登记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现在全国普遍施行土地承包责任制,农民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收益。如果自己的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的话,就可以考虑把土地出租出去,收取租金。那么土地出租合同样本是什么样的呢?的我们就搜集了一些材料作为参考。 土地出租合同样本 甲方:县乡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地方投资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路建设用地(包括新建、改建和养护工程,以及取土、...


·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
      根据我国土地使用法法律规定,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人们可以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来得到土地的使用权,例如租赁。但是但签订租地合同即将到期时,土地使用权往往会引起所有者和承租者不应有的经济纠纷。那么租地合同到期续租怎么办?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