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21344401 18501560386
 无锡律师导航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梁溪区 新吴区 江阴 宜兴
律师团队
>>
  • 无锡律师姜春律师
  • 无锡律师朱效武律师
  • 无锡律师史微微律师
  • 无锡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


无锡律师网 www.wx148.net


  在生活当中,我国交警部门反复的在强调,要求您在日常的开车过程当中,一定要谨遵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因为现在道路上的车辆是非常多的,如果因为极个别司机的一个不注意,甚至就有可能会酿成比较大的交通事故,这是非常严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并规定了相关的处罚。该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的交通肇事如何认定?
  
  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内尚未纳入公共交通管理的交通。城市街道、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公路,以及已经开发并纳入公共交通管理范围的内河航道、海运航道、湖泊等属于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第8条(见下文)的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则不定交通肇事罪,而应当分别以下情形处理:
  
  (1)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进行生产、作业,因不服管理、违反生产劳动安全等规章制度,以及单位主管人员指使、强令他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
  
  (2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进行生产、作业,有安全隐患,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负责劳动安全设施的直接责任人员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定罪处罚。
  
  (3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进行非生产、作业活动致人死亡的,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的,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致使交通工具严重毁坏的,以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我们可以看出,关于交通肇事罪在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了重大的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这种情况。如果有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情节比较恶劣的话,会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造成有人死亡的话,那么情况就更为严重了。
  
  
  
  


·深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哪些内容
      深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哪些内容 一、深基坑土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包括哪些内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十大纪律。 2、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3、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


·被车撞了对方不赔怎么办
      怎么赔偿(1)受伤未致残的如果被车撞了,被撞人受了伤但是没有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被撞的人可以从以下7个项目进行索赔:受害人在医院进行治疗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因受伤而耽误工作的误工费用;受害人住院的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受害人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治疗阶段必要的营养费。(2)因...


·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作为受伤的职工或者其家属,其实也是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的申请。当然,对于作出的认定结果,当事人不认可也是有的。那一般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相关内容。 一、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


·关于雇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有何规定?
      关于雇用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的认定有何规定?在受雇人员驾驶的情形下,驾驶人员是事故责任主体,但是赔偿责任主体并不一定是驾驶人员,对这种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责任。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一人重伤肇事车逃逸处罚:肇事逃逸法律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交保释金的流程是什么
      先由决定机关作出取保候审收取保释金的决定,然后将《取保候审决定书》送达被取保候审人和为其提供保证金的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向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一次性交纳保证金。决定机关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凭证后,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及其...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
      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金额=...


·车祸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
      车祸可以要求赔偿哪些费用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


·法律规定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
      判刑后罚金交到哪里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二、刑事罚金不交会怎么样1、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我国刑法...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长春车祸误工补助标准是怎样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办法》第三十七条,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对于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有哪些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无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921344401 18501560386
18501560386
点击这里给无锡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